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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来接受工伤治疗的,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10-09-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即使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停工留薪期也不可超过24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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