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发布日期:2010-11-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及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不含外籍人员),单位都应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下列单位及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外省市单位驻乌机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