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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结算存折帐户,能否由他人代办开户
发布日期:2010-11-20    作者:110网律师
个人结算存折帐户,能否由他人代办开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目前我们使用的银行账户大部分都是结算账户。  
  
    与使用现金相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会带来更多的方便之处,它不仅可以帮助进行支付结算、管理资金,而且还具有比现金更安全、能获得利息收入等优点。

  
    目前,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开办个人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外资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开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可以以存折、存单、银行卡等形式开立。

  
   
关于个人结算存折帐户,能否由他人代办开户,网上信息极少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50119)对此没有规定,也未见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规定。

对此有两个观点:

     一、个人结算账户不允许别人代办开户如果需要开立个人账户,可以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的营业柜台亲自办理个人账户的开户手续。在开户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般会要求您预留密码或者预留印鉴、签名,这是为了便于日后交易的时候用来验证您的身份。

  
    如果您是请别人代办开户手续的,还需要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需要提醒的是,个人结算账户不允许别人代办开户。 

   
       
黑体字这句话说的言之凿凿,但没有给出相关依据,我也没能找到。
 
    二、他人可以代为办理。这是在实践中很多银行做法,如北京农业银行网站//www.bjrcb.com/personal/balance/personal11088.html,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网站//www.trcb.net.cn/class/per_cxyw/,明确写着可以他人代为办理。打本地95533建行客服和95566中行客服,两行一致的是,在个人结算卡类业务上,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两行矛盾的是,在个人结算存折办理上,建行说可以代办,中行说不行。问可否有依据,都语焉不详,多是本行内部规定或上级精神,并无统一。
 
     个人认为,“关于个人结算存折帐户,能否由他人代办开户”的问题,,法无明文规定,行业里面也比较混乱,但以可以代办为常见。
 
    在法无文明规定的情况下,个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时,银行提倡由存款人本人亲自办理,但一般并不强制。但申请开立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个人银行结算帐户时,因存款要办理预留签名或名章等开户手续,必须由存款人本人亲自办理。
 
    民事关系不是刑事,它重在合意,如果没有明文规定,他人代办开户,也仅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如果代理人拿着被代理人及自己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甚至有效授权委托书,银行有理由视其为合法代理人,为其办理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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