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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代理费
发布日期:2010-10-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500万元以下 2.5%

  501~2000万元 2%

  2001~5000万元 1.5%

  5001~100000万元 1%

  1001万元以上 0.5%

  实行独家代理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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