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身份证、档案等用人单位扣留时该怎么办?名城苏州法律网络课堂之劳动法—李旭律师
当劳动者去新单位报到时,却被告知要把身份证押在单位,为了得之不易的工作,只好忍气吞声;当你从单位辞职,要求新单位报到时,原单位处处刁难,就是不给你转档案材料。遇到上述的烦心事,你会怎么办?
【案例一】小王是一名会计电算化专业的毕业生,被一家外资企业录用并担任主办会计,但单位要求她必须将身份证交由公司人事科保管,合同期满时才归还。小王考虑到该职位待遇不错,当时便照办了。几个月后小王因要结婚而需要使用身份证,向单位索要时,单位却拒绝了。对于这样的情况小王以前也听说过,但现在自己遇到了,也不知道如何解决。
【案例二】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人才交流市场招聘行政办公主任,待遇优厚但条件也苛刻。小周凭着良好的口才和经历而被录用。小周在该企业工作快到劳动合同期满时参加了当地的公务员招考并被录用了。由于小周在单位平时表现良好,业务能力突出,单位老板一再地想挽留小周再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并提出同意加薪,但小周还是拒绝了。当小周在办理公务员身份相关信息及人事部门需要他的人事档案时,小周找到该单位要求移交人事档案。可是老板对小周不愿订立劳动合同很是不高兴,便以种种理由予以拒绝了。小周决定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公证裁决。
案例来源:【案例来源:《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的保护神----工作中你必须了解的60个问题 王义 时福茂 王学志著 法律出版社》】
【法条链接】《中华人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法》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
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
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
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律师提示】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证明其合法身份的唯一合法证件,任何人不能随意扣押,除非是公安机关为了侦查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查扣。企业为了工作需要查扣劳动者的身份证件没有法定的依据,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赔偿。对于案例二的情况,企业向依法履行辞职手续的劳动者有法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并依法的时间为劳动者转移人事档案,如果违反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投诉,造成损失的并可以依法劳动仲裁和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