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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0-09-18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无效的劳动合同,有谁来确认合同的效力,劳动者据此合同付出了劳动,能拿回劳动报酬所得吗?
【案例一】小李在一家设备加工厂生产车间工作,合同于近期将终止。之前每月发工资时,单位以帮助李某保管、合同到期返还的名义,每个月扣留小李等人工资的20%。小李认为自己的工资本来就不多,每个月还有被截留20%,决定合同到期后就换个工作。但单位告知因为单位生产任务重,小李合同到期后必须要和单位续订合同,否则之前帮助其“保管”的的工资就不再返还。小李无奈之下只能按照对方的要求签订了自己不愿签订的劳动合同。
【案例二】老张最近与单位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签完合同后自己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就拿着合同去咨询专业人士,从专业人士处得到的答复是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范畴。张某一听这话,觉得既然是无效的劳动合同,那我也就不用履行了吧,于是在没有与用人单位做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就回老家去了。
案例来源:【案例来源:《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的保护神----工作中你必须了解的60个问题 王义 时福茂 王学志著 法律出版社》】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律师提示】对于案例一的情况,小李显然是受到威胁后续签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劳动合同可以被依法确认无效。小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确认合同无效,并追回自己的被截留的工资,如果还有其他损失还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案例二的情况,虽然合同可能无效,但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话,其他部分还是有效的,即使无效,也要通过法律途径确认无效,而不是自己认为无效就想当然的不履行一走了之,老张的做法也是不妥当的。
如果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话,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参照同行业、同岗位的员工报酬要求单位补偿,不然,用人单位反而因为签订了无效合同无偿占用劳动者的劳动,不但不受惩罚,反而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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