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须知
发布日期:2010-09-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 社会保障卡解决了什么问题?
答:可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解决了原来手工报销周期长和占压个人资金的问题,所有退休人员和参保缴费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了。
二、 参保人员如何领取社会保障卡?
答:1、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2、在职介、人才中心存档的参保人员到职介、人才中心领取;
3、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参加“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一律到街道社保所领取。
三、 首次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个人是否缴纳费用?
答:不收取个人费用。
四、 社会保障卡内的信息到哪儿进行查询?
答:1、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
2、可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查询;
3、也可到设置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进行自助查询。
五、 社会保障卡丢失后怎么处理?
答:应先进行预挂失。预挂失有三种方式:
1、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2、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书面预挂失;
3、也可在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自助预挂失。
六、 预挂失的有效期是多少天?
答: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七、 能否撤销预挂失?
答:如果在预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会保障卡,急需看病就医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预挂失手续。
八、 如何办理正式挂失与补卡?
答:持卡人在确认遗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申办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九、 正式挂失后能否撤销挂失?
答:不能。原社会保障卡已作废。
哪些情况需进行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答:当参保人员发生在职转退休、残疾军人参保、转换险种、特种病审批的情况时,由参保单位携带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到区县社保中心或区县医保中心办理信息变更业务。
十、 什么情况需要换卡,如何办理?
答: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十一、 补(换)卡是否收取费用?
答: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补(换)卡收费标准,只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张。
十二、哪些情况需进行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答:当参保人发生在职转退休、残疾军人参保、转换险种、特种病审批的情况时,由参保单位携带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到区县社保中心或区县医保中心办理信息变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