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发布日期:2010-09-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何为“持续、稳定”。根据王芳律师所遇到的司法判例,法院认定的“持续、稳定”通常为共同生活的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
  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无过错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