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的赔偿金怎么分
发布日期:2010-08-19    作者:110网律师
L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父母、妻子及未成年子女一人共同作为原告提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经法院判决,共获得约64万元赔偿金,其中死亡赔偿金约53万元,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约7.8万元,丧葬费1.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判决书生效且赔偿金到位后L的亲属就赔偿金的分配问题发生了争议。
妻子认为,赔偿金中,除归于未成年孩子专用的抚养费外,其他款项属于遗产,其中一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剩下一半在所有继承人中平均分配。
其父母则认为,该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参照遗产分配,应全额在所有继承人之间分配。
 
律师点评:
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财产,而该笔赔偿金是因被继承人死亡而获得的赔偿,很显然,这笔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更不是被继承人生前与其妻子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对于这笔赔偿金的分配,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的规定,实践中一般参照遗产的分配方式,也即全额在所有继承人之间分配。
 
经双方律师的全力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
除被抚养人生活费归于需要抚养的未成年人外(应其法定代理人代为领取),丧葬费由实际支出了较多丧葬费费用的妻子领取大部分,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由四位继承人平均分配。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