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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是否可直接支付给村民?
发布日期:2010-08-18    作者:李书华律师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是为了弥补农民地上建设物或者附着物及征用土地上栽种的作物的损失而支付的费用。根据法律的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应支付给其所有者。所以,征地单位可以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村民。在通常情况下,征地单位不会直接将该款直接支付给村民,而一般会与土地补偿款一起直接支付给村民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已经确定的补偿事项支付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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