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考点:国有财产的范围
发布日期:2010-08-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国有财产范围的概括性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法律明确规定矿藏、水流、海域、无线电频谱资源、城市的土地、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文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在制定或者修改有关法律时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