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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平方拆迁房蹊跷“大火”,烧死七旬老人-------天灾?人祸!2009年09月28日
发布日期:2010-08-04    作者:李建成律师
 
十平方拆迁房蹊跷“大火”,烧死七旬老人
-------天灾?人祸!
 
200963日,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警备东路2号的首都航天机械公司西大院四区2号发生了一起火灾。大红门公安消防队出警后仅仅用了不到十分钟就把火扑灭了。按照道理来说,这个火灾是个不太大的小火灾,从现场来看,过火面积很小,仅仅由十多个平方米,。并且,其房屋也并没有倒塌的情况。可见,着火时火势不会太大。但是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这场火灾竟然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死者名叫王金有,1935年出生。其生前为首都航天机械公司的退休老职工。本来老人正是颐养天年的时候,没有想到,一场“小火”却让老人死于非命。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老人死于非命的呢?
根据老人的子女王先生说法:老人的死亡完全是因为首都航天机械公司的救火不及时以及拖延报警导致的。
而首都航天机械公司认为,在这个事件中,其并没有任何的过错,其已经积极的组织了救火工作,并及时报警。没有任何延误的地方。
原来,发生火灾的地点是首都航天机械公司的职工家属区。而作为国家的重点大型国防单位其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质,其对外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因此,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公安消防局在没有得到首都航天机械公司的允许下,其根本无法进入火场进行救火。
而根据首都航天机械公司自己书写的材料中显示,200963日发生火灾的时候,发现起火的时间为上午的1058分,而大红门公安消防队接到火警报警的时间是上午的1118分,也就是说,在发现起火后近半小时后,首都航天机械公司才拨打了火警电话。显然,如王先生所言,首都航天机械公司确实延误了报警的时机。
那么1058分到1118分的半个小时时间里,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根据首都航天机械公司的说法,起火地点确实发生在厂区西大院四区,其附近驻有武警部队。在6月3日上午10时58分,附近的武警战士发现起火后,立即报告了教导员并同时向上级汇报。随后,三名武警战士开始灭火,陆续有50多名武警到现场进行灭火工作。上午11时0分,厂里的专职消防队(首都航天机械公司内部的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开始组织灭火。
根据调查的情况,首都航天机械公司确实有自己的消防队。但王先生对公司的说法却表示不同意见。王先生称:公司最近一段在进行拆迁,其父亲所在的房屋也被列入了拆迁的范围内。并且,在拆迁范围内也仅剩了父亲的唯一的一个被拆迁户。在发生火灾前,公司已经对父亲的房屋进行了断水断电。因此,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火灾隐患。因此,可以说,从某种角度来说,火灾的发生甚至是公司乐于看到的。而公司作为的专职消防队,其更是徒有虚名,其名曰专职,但实际上人员经常的调换。平时,也无任何的训练活动。而更为关键的是,公司的消防设施根本就不符合消防法的规定,因为拆迁房屋,消防管道而挖断。消防栓的水压根本就达不到标准。因此,在救火的时候,所谓的专职消防队根本就起不到什么作用。
在调查期间,一个不愿透漏姓名的老职工说:以前大家开玩笑说,撒泡尿可以淹死人。一个专职消防队,50多个武警,十个平方米的小火,房子都没有塌,竟然半个多小时都没有扑灭,甚至把人都烧死了。要是公司没有责任,真是说不过去啊。即使不好好救火,也应该尽快报警把人救出来啊,钱一点不赔,不应该!
目前,因双方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王先生已经准备将此事诉诸法院。希望,法院可以作为其讨回一个公道!
 
后语:
  本文是根据我的一个当事人的事情如实叙述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对方公司的责任在所难逃。实际上,即使不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作为一个大型的国有企业,对于自己的老职工发生如此不幸的事件,也应当积极的安抚受害人家属,妥善的解决这个问题。
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可以帮助王先生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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