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新义务教育法的探讨
2006年6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颁布。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对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将产生深远长久的积极影响。新《义务教育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尤其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论文以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为例,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结果显示:滨海县新《义务教育法》中关于经费保障方面的规定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明显增加,义务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逐步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义务教育发展呈现均衡化趋势。与此同时,实地调查表明尽管新《义务教育法》正在农村地区贯彻执行,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状况仍不尽如人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还只是基础的、起码的经费保障,保障范围还不够宽,保障力度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发展仍存在较严重的经费方面的困难,不少学校还受到建设债务的困扰等。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论文建议:1、建立合理分担、省级经费统筹机制,按照分地区、分类别、分项目、分阶段的办法,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2、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步伐,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建设;3、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4、拓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多方面筹措农村义务教育经费;5、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督查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完善和办学质量的提升。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状况问题;对策与建议
前言
一、研究的缘起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问题是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由于多种复杂原因,我国形成城乡二元结构。长期以来,教育资源投入城市多于农村,重点校多于非重点校,形成地区之间、城乡学校之间、同一类型校际之间发展不均衡。广大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与城市学校、重点学校相比有明显差距。在以往国家财力紧张、“穷国办大教育”的背景下,教育经费的投入总量偏低,有限的教育经费只有很小部分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保城市、保重点政策造成了长期对农村教育的欠帐。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问题成为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经费不足问题在实施新机制之前已经非常突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2000年全国中小学事业经费拨款尚不足以支付教职工工资,缺口141亿元,近2亿中小学生公用经费缺口256亿元。www.lwkoo.cn 代写论文网农村学校是教育经费分配的末端,经费缺口中最缺的也是农村学校。新增教育资金主要用于大学和高中拨款,农村中小学经费增长缓慢。1997一2001年间我国新增的1194亿元教育经费中,大学、中学、小学各占1/3,而农村中小学仅得到7%和19%。占学生总数2/3的农村学校只获得了1/3的新增经费。①全国各地教师工资大面积拖欠、教育债务相当严重。2004年,全国拖欠教师工资不低于100亿元。盐城市2005年义务教育也负债12.55亿元,滨海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负债务1.03亿元。二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大量学校无法正常运转。2004年全国有113个县小学、142个县初中生均公用经费为零,其中85%以上集中在中、西部地区。②三是农村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较重,不少学生因贫失学。四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教育教学设施简陋。
据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的抽样调查,样本小学按教学大纲开出所有课程的占87.2%,课桌椅残缺不全的占37.8%,实验教学仪器不全的占59.5%,教室或办公室有危房的占22.3%,购教具、墨水、纸本、粉笔等资金不足的占32.5%。样本初中按教学大纲开出所有课程的占21.8%,课桌椅残缺不全的占45.9%,实验教学仪器不全的占70.3%,教室或办公室有危房的占28.8%,购教具、墨水、纸本、粉笔等资金不足的占35%。经费投入不足也导致城乡义务教育的差距。仅从学生生均经费来看,2001年小学生均经费城市是农村的 1.86倍,小学生均教育经费最高的上海与最低的湖北相差10倍。初中生均教育经费城市是农村的1.92倍,最高的北京与最低的贵州相差7倍。③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一直是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也得到了广大专家学者乃至社会各界的长期高度关注,成为社会各界关心和讨论的热点问题。许多学者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各级政府及部门也为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欠帐过多,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还有许多问题鱼待解决。(全少,新才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出了新规定和新要求。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模式,明确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二兀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为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专门规定:“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此前,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召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强化政府责任、保障经费投入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按照国务院“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免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水平上,中央和地方的分担比例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分省确定。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方面,中央和地方分担的比例在中西部地区为5:5,东部地区由地方承担。对贫困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资金上,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地方自行承担。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补助由地方承担。①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执行的情况如何?它使农村义务教育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新机制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什么问题?在实践过程中还需要进行怎样的完善?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去做进一步的思考和研究。
(三)基于个人工作生活经历。研究者本人生长在农村,在农村接受基础(义务)教育,农村教育问题一直是本人思考和关注的问题。本人在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不仅对农村的社会结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而且对农村教育发展的问题也有一定的观察和思考。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经常深入农村基层学校,发现一些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相当简陋,教师队伍老化,整体素质不高,教育教学质量偏低。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纷纷指向教育经费短缺。为什么城乡学校之间有这样大的差距?如何改变农村学校的现状?这些问题引起了本人的关注和思考。www.lwkoo.cn 代写论文网
二、概念的界定
义务教育: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对适龄儿童进行的基础性、普及性强制教育制度。义务教育的概念是自国外翻译而来,译自英语C二 pulsoryEducation,Compulsory在英语中有强迫的意思,日本译作“义务”,中国沿用日本的译法,称之为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既是一种法定权利,也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公共性、基础性等特点。
农村教育:相对于城市教育,以地域为标准划分,是指县城以下的学校教育,包括农村普通中小学教育、农村职业教育,高等农业教育以及农民职业培训等。农村义务教育:指县城以下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是指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发展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的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经费。其主要来源有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社会捐、集资办学经费,事业收入,其它收入五大类。国家财政性收入主要包括预算内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经费、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预算内教育经费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财政经费预算用于教育事业的部分,包括教育事业费拨款,基建戚科研拨款等。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指以法律的强制力来落实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的制度,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运转和发展而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的工作系统。主要包括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法律机制等工作系统。公用经费:是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其开支范。《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