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工具的种类:货币和票据
二、票据的法律特性:流通性、无因性、要式性
三、票据的种类:汇票、本票、支票
汇票 |
本票 |
支票 |
付款人不限 |
付款人不限 |
付款人限于银行 |
到期付、见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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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票即付 |
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
无条件的支付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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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
出票人、收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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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承兑 |
远期本票不须承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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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票据行为
1、出票:制作汇票并签名、交受款人
2、背书:合法有效的背书使其成为票据的从债务人
3、提示: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其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期限1年
4、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即成汇票的主债务人
5、付款
6、拒付与追索:我国追索权从拒绝证书作成之日起6个月,日内瓦公约规定1年,英国规定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