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我国宪法的国家机构
发布日期:2010-05-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体系】

  【考点】

  1、中央国家机构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军队、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组成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5年 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


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1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主席团主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2个月举行1次,由委员长召集并主持

(1)修宪权。
(2)制定基本法律。
(3)人事任免权,包括:
①选举权,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②决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③罢免权,主席团、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上述选举和决定人员的罢免案。
(4)重大事项决定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5)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委主席对其
负责。
(1)宪法、法律解释权;
(2)制定非基本法律;
(3)人事任免权。包括:
①决定权,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②任免权,任免驻外全权代表。 (4)重大事项决定权。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
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5)监督权。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委主席对其负责。




(1)提出议案。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2)质询。1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1)提出议案。委员长会议、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2)质询。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注意:《反分裂国家法》第8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2)国家工作人员的产生:

只能由全国人大选举 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成员、中央军委主席、最高法院长、最高检检察长
只能由全国人大决定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可以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组成部门首长
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最高法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最高检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练习】

  2002年第43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是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B.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无权提出对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质询案

  C.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

  D.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无权提出对国家主席的质询案

  2007年第15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决定特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决定特赦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特赦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赦

  D.决定特赦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的专有职权

  2007年第16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多项职权,但下列 哪一职权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D.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

  (3)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组成 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全国人大认为需要设立的其他专门委员会。
任免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全国人大任命。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可以补充任命个别的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职能 (1)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2)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3)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法规、规章;(4)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民族委员会审议自治区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法律草案。

  【练习】

  2005年第8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

  (4)人大代表

 

权利

(1)言论免责权,在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2)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的权利。人大代表非经人大主席团许可、在人大闭会期间非经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以及其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人大代表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大。

义务

(1)暂停执行职务: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 (2)终止代表资格: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辞职被接受的;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的;被罢免的;丧失中国国籍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练习】

  2003年第87题:黄某系全国人大代表,因正常履行职务受到诬陷,被某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的许可

  B.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可

  C.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D.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

  2005年第12题:人民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终止代表资格

  B.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代表,终止代表资格

  C.因违法受劳动教养处分一年以上的代表,暂时停止代表资格

  D.因故一年内不能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暂时停止代表资格

  (5)国家元首

组成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被选为国家主席、副主席。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大补选。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大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任期  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
职权 (1)公布权。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2)宣布任免权。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任免;(3)荣典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4)外交权。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练习】

  2005年第10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担任下列哪一职务的人员,应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予以任免?

  A.国家副主席

  B.国家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D.国务院副总理

  (6)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组成人员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行长   正副职首长、秘书长(县级、乡级没有)、政府工作部门的正职首长(乡级没有)

任期

 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

 5年

任免

 国务院组成人员由全国人大决定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除副总理、国务委员以外的国务院的其他组成人员。  正副职首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免,本级人大常委会可以任免个别的副职首长,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正职首长的提名,决定除正副职首长之外的本级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

  2、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民族自治机关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和人民政府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民族自治权

(1)变通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变通法律、行政法规;对于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2)治安权。自治机关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3、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

性质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关系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之间是指导关系

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组成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4、司法机关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分院、地级人民检察院、县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
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
省级人民检察院和县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任期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5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 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期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

任免制度

法院院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根据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 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免,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

  【练习】

  2003年第11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2006年第60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某市市长的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某县为了大力发展科技,请市政府选派1名博士来挂职担任科技副县长。有人提出,副县长应通过人大选举。市长答复:县长需要通过选举产生,而副县长可以由上级委派

  B.某县刚被确定为民族自治县,市长指示: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的院长和检察长应当更换为自治民族的公民

  C.某县地域宽广,为了便于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县政府请示市政府:拟设立5个区公所,分别管辖所属的30余个乡镇。市长答复:此事经县人大通过即可

  D.市长指示:为了提高村民委员会整体素质,市里抽调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

  2005年第57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哪些机构?

  A.专门委员会

  B.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C.审计机关

  D.区公所

  2006年第61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

  B.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