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指导: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10-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一)法律责任的含义和特点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二)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
二、法律责任的竞合
(一)含义: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的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
(二)特点: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三)产生法律责任竞合的原因:不同的法律规范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而由于法律规范的抽象性以及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不同的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时可能产生一定的重合,使得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不同的法律规范,面临数种法律责任,从而引起法律责任的竞合问题。
(四)法律责任竞合的处理:不同法律部门间法律责任的竞合,应按重者处之;如果相对较轻的法律责任已被追究,再追究较重的法律责任应适当考虑折抵。
三、归责与免责
(一)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2、公正原则
3、效益原则
4、合理性原则
(二)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
1、时效免责
2、不诉及协议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因履行不能而免责
四、法律制裁
(一)法律制裁的概念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
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