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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
发布日期:2010-05-20    作者:110网律师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文号】农业部公告第615
  
【发布日期】2006-02-28
  
【生效日期】2006-02-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农业部
农业部公告第615





  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9号),我部已编制《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农业部公告第530号)和考核题库,即日起开始受理考核申请工作。

  我部负责的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由种植业管理司受理申请。我部今年计划安排两次考核,申请截止时间分别为2006331日和531日。以后每年安排一次考核,申请截止时间为该年的531日。2006年考核时间和地点由种植业管理司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将在中国种业信息网(www.seedchina.com.cn)上公布。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各省(区、市)自定,试题从我部建立的考核题库中抽取。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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