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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欠债绑走债务人家属是否属于绑架罪?
发布日期:2010-05-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如果是因为欠债,对方不还而绑走债务人的家属,这种行为是不属于绑架罪的,只能算非法拘禁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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