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李某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一案
发布日期:2010-03-30    作者:谭林辉律师
2009年代理的李某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数量多达近6吨)一案,谭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律师后,提出了被告人的行为出发点是为生产所需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属于自首等从轻、减轻的意见被法院采纳,李某最后获得法院的减轻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获得自由。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