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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法院是否所有民事案件适用先行调解的前置条件。
发布日期:2010-03-18 作者:
阎庆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其中第十四条对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前置条件。可见,不是所有的民事案件都适用先行调解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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