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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主任朱以林律师成功辩护,使得一合同诈骗案当事人获得缓刑。
发布日期:2010-03-12    作者:110网律师
卢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一时糊涂,伪造他人公司公章和营业执照骗取他人财物,金额巨大,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应当判处3至7年的有期徒刑。   本所主任朱以林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成功辩护,针对本案的各项情况,从案件事实、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方面入手,成功使得被告人获得缓刑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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