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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收取养狗保证金涉嫌违法
发布日期:2010-03-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交纳3万至8万元的保证金后才能养狗,每年还需交纳500元的卫生费。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宝烟社区制定的《社区养犬管理办法》(讨论稿)一经贴出,立即在社区引起了轩然大波,支持和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2月11日中国广播网)。

  当前,社区是最基层的社会管理组织,而社会管理也有着其特殊性:社区管理的组织形式多样化,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为主,其他政府职能机构的派出机构为辅;社区管理的性质侧重于群众性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由此可以看出,社区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完全的政府派出机构,社区可以制定公约一类的管理办法,但无权制定收费等相关规定。

  对于制定收费之类的管理办法。首先是有着严格的主体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收费制度属于规范性制度,而出台规范性制度等的主体必须是相关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实施行政管理的政府派出机构。从主体上说,社区无权制定收费类规范性制度。其次,对于制定收费类制度,价格法等有着严格的规定,只有相关政府及其价格主管等部门有权制定,而且还有着严格的程序,并不是想制定就能制定的。

  对于社区组织来说,可以出台养狗的社区内管理办法,但这个管理办法必须要合法,不能随意出台交纳不菲保证金以及卫生费等规定,否则不但社区的养狗问题得不到规范,而且还涉嫌违法。

 徐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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