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把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0%并不能解决用工荒问题
据媒体报道,春节过后,珠三角出现大范围的用工荒现象,大量得企业招聘不到普工,有些企业甚至想出奇招,出高价介绍费来招揽工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表示,为提高务工者收入水平,目前该局正在进行调研,拟提高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该局将综合考虑经济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一个最低工资标准报市政府,市政府一旦通过,即可实施。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除了2009年,近年来我市每年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平均每年上涨15%左右,目前深圳最低工资为特区内每月1000元,特区外每月900元,根据往年调整的经验和目前的经济情况,我们调整的力度肯定不低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其他城市,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望再次高过长三角和珠三角其他城市。”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长三角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普遍上涨10%,因此深圳的上调幅度肯定不低于10%。记者据此测算,调整后的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至少1100元,特区外有望上千元。
正如这位负责人所说的那样,深圳市在2009年之前,每一年都在调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只不过这种调整的幅度却是非常缓慢的。2005年7月1日深圳特区内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90元,特区外为580元;2006年7月1日深圳特区内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10元,特区外为700元;2007年10月1日深圳特区内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50元,特区外为750元;2008年7月1日深圳特区内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00元,特区外为900元。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06年比2005年增幅:关内为17%,关外为20.6%;2007年比2006年增幅:关内为4.9%,关外为7%;2008年比2007年增幅:关内为17.6%,关外为20%。以这四年的增幅看,平均增幅是在13%—15%左右,并且2009年就根本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而这5年来深圳市各项商品的物价却在节节走高,特别是在飙升房价的推动下,深圳已成为全国生活成本最高的城市之一。在这种现实之下,深圳市仅仅提高最定工资标准10%,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用工荒的现状。
那么,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究竟该提高到多少为宜呢?针对这个问题,据这位劳动部门负责人称“该局将综合考虑经济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一个最低工资标准报市政府,市政府一旦通过,即可实施”。所以,有一点很清楚,者最低工资标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来后,报市政府通过的。这里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如何“综合考虑经济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从而制定出最低工资标准来的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否公布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和测算公式,以便于让普通劳动者都能够知道,这最低工资标准是怎么得来的,这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知情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