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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婚姻法重点法条精读:第一章 总 则
发布日期:2010-03-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一章 总则

  「重点法条」?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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