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合同法精华笔记(七)
发布日期:2010-03-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承揽合同
诺成,双务,有偿,不要式,人身性,相对性
——定作人有任意变更,解除权,但应负赔偿责任
——可形式留置权
——共同承揽人负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
要式,不动产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装修
禁止:肢解发包,转包,肢解分包,分报给无条件单位,再分包
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自行完成
286条优先权,除斥期间6个月,起算点
客运合同
交付客票时起成立(从约定和交易习惯)
----检票或登车在先者为生效时间
----强制缔约义务,安全运输义务,约定或通常路线,不得降低服务标准
----救助三类旅客(急病,分娩,遇险),人身伤害无过错责任(自身健康,故意,重大过失,证明责任)
——适用于免票,半票,经许可无票搭乘
----托运行李之无过错责任
----自带行李负过错责任
货运合同
——如实申报义务
——任意变更解除权
——留置权
——承运人责任:对货物承担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不可抗力、货物自然性质、合理损耗、托运人过错、收货人过错)
保管和仓储合同
保管
仓储
是否有偿
可有偿可无偿
有偿(仓单背书转让,提前提取不减收仓储费)
是否要物
要物
不要物
归罪原则
过错责任,无偿的仅在故意、重大过失时承担
过错
相同
妥善保管,亲自保管,不作为,返还,贵重物品声明;保管人有留置权,孳息归存货人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
特征
费用、报酬
以谁的名义
权利
自买自卖
委托合同
有偿或无偿
委托人承担,受托人垫付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以委托人名义
法律效果归于委托人
自己代理,无效
行纪合同
有偿
行纪人自己负担
以自己名义
有介入权
出委托人有相反意思,否则有效,并有权请求报酬
居间合同
有偿、诺成、不要式
成功:请求报酬费用自负,
失败:没有报酬,主张费用,报告居间(委托人负担),媒介居间(平均负担)
以自己名义
没有介入权
技术合同
1、种类:
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科技成果实施与转化,要式
技术转让:专利权转让(特殊要式),专利申请权转让(特殊要式,)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要式
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不包括建设工程和承揽合同)
2,特征:有偿,双务,诺成,
3,无效:垄断,妨碍进步,侵害他人成果
4,技术成果权利归属
——职务技术成果:申请权,专利权归单位,允许自由约定
个人有获得奖励,报酬权,表明身份,获得荣誉,优先受让
——非职务技术成果:归发明人,设计人
——委托开发合同:有约从约,无约归受托人
委托人免费实施,优先受让
——合作开发合同:有约从约,无约共有
——非专利成果:有约从约,无约共有,委托开发中,研发人向委托人交付后,才能转让给第三人
——后续改进归改进人(也适用于咨询和服务) 有约定从约定,无,归改进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