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难外,还须解决看病易问题
“看病难”问题在社会已经司空见惯,大家讨论、意会的都熟透了。政府、医院和患者都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我想请大家关注一下“看病易”的问题。“看病易”指的是医生对患者不负责任,在利益驱动下给患者的病情随意或者任意出结论、做治疗。
2007年冬天,患者刘某到陕西省某医院求医,医生的结论是红斑狼疮,建议住院治疗。全家人开始着急、发愁——这个病可是不好治疗啊!两年过去了,刘某的病情不见好转,家属于是想到重新诊断。在西安另外一家较大医院检查后,结论是根本没有红斑狼疮,而是另外一种疾病。
两年时间,4万元医疗费,无数个不眠夜,病情不光不见好转,更糟糕是治疗的路方向反了,往回走不知道得多久?怎么办?
这种事不在少数。“看病难”是问题,“看病易”也是大问题。
我想这个问题牵涉体制、法律和道德等诸多问题,解决起来恐怕要比“看病难”还要棘手。但是针对这个问题,态度必须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先解决法律、法规,必须在立法工作上科学、有效地作出规定,二是改革体制,配合法规的实施,第三要提高相关人员职业道德水准,这项工作最不易,应该从当下抓起,一刻不能缓,一刻不能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