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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不是维权的最佳途径
发布日期:2010-02-11    作者:程才律师
    信访是公民维权的一个重要救济方式,但并不是最有效的方式,在处理行政机关和个人或者集体的行政争议问题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比信访更直接有效,更有法律约束力。
       老百姓喜欢选信访有多方面的原因。由于长期的民族心里积淀,百姓有强烈的官本位意识和青天思想,有事喜欢找政府,对政府和行政权力过于依赖,不仅找政府而且越过地方找政府,直接找中央政府,当这种越级上访的行为并不能使问题得到一个有效的时候,便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而这也导致了矛盾的加深,使问题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
在行政争议的解决上,信访并不是最有效的途径,它只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重要补充。在处理争议时,应先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果这些途径都走不通,再选择信访,要对信访的作用和功能有一个恰当的定位。
最后,从信访体制上说,信访机构过于庞杂,缺乏整体和系统性,导致各种问题和矛盾没有一个完善的体制或机关给予解决,信访功能的错位,责重权轻,人治色彩严重,过于依赖“青天”的裁判,这其实也与法治社会的要求相悖。
    总体来说,信访制度在当今这个社会有她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公民在维权过程中,要有选择的进行,切不能盲目随波逐流,使自己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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