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如何申办离婚公证?
发布日期:2010-01-03    作者:阎庆律师

如何申办离婚公证?
离婚是男女公民双方解除婚姻(夫妻)关系的合法途径。离婚形式有: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离婚协议;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判决离婚。
离婚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离婚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记载当事人自然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其住址)的证明。
2.离婚证书原件(包括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如离婚证书遗失的,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