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发现。由于网络突发事件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给检察机关处置应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要做到及时处置网络突发事件,领导干部每天都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特别是涉检网络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引导,对于网民的歪曲报道和误导性言论,要通过网络对话的形式,讲明事件真相,积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防止事态升级,为下一步的处置工作创造条件,争取时间。
二是就事论事。舆论监督的对象主要是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大多是对国家机关的行政与司法活动进行揭露、批评、监督。当前,相当一部分突发事件的起因并不复杂,往往是因一些诸如劳资矛盾、经济纠纷、意外事件等简单事由而引发,对于这些矛盾,一旦在网上经不恰当言论误导,矛盾就很容易被激化,使得事态扩大,事件升级。对于这一类的突发事件,检察机关在处置中要坚持就事论事原则,不能匆忙定性下结论,要迅速将事件真相调查清楚,对于中心矛盾,做到既不扩大,也不缩小,围绕焦点问题开展息诉止争工作,及时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信息公开。网络监督一方面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供了一个途径,但其存在的社会负面效应也是有目共睹的。一旦不利舆论占据主导地位时,容易给检察机关的处置工作带来难度。及时有效地化解舆论危机,迅速平息事态,是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论突发事件的基本要求。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及时、客观、透明的信息公开,能最大程度消除突发事件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促进事态向良性方面发展;而一旦对信息进行隐瞒或迟缓公布,容易造成虚假信息流行,导致事态扩大升级,危及社会稳定,甚至会严重损害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因此,检察机关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信息公开原则,注重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做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形式完善、及时高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反思总结。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网络突发事件日益增多,检察机关在处置网络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注重反思总结,加强对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开展社会风险研判工作,及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排查,认真查找突发事件的诱发因素和处置不当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制订周密的处置预案,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同时,要在预案中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和工作程序,加强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适时问责。突发事件仅仅依靠正确的现场处置工作而没有适时问责机制,不能最终平息社会公众的情绪,也可能使处置阶段的工作效果大打折扣。而完善的问责机制不仅可以使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稳定社会公众情绪,而且还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形象的需要。对于因网络突发事件涉及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的,检察机关在处置过程中,要在迅速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通过适时问责,积极挽回社会影响,给群众一个交代,还社会一个公正。(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程东宁 吕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