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有效应对网络突发事件应从五处着手
发布日期:2009-11-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当前,相当一部分突发事件伴随着网络媒体的传播、发酵,社会影响面更加广泛深入,网络媒体舆论监督所发挥的巨大作用日益显现。如何加强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检察工作热点问题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之点,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舆论环境,提高处置因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是检察机关亟待探讨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对网络突发事件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一是及时发现。由于网络突发事件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给检察机关处置应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要做到及时处置网络突发事件,领导干部每天都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特别是涉检网络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引导,对于网民的歪曲报道和误导性言论,要通过网络对话的形式,讲明事件真相,积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防止事态升级,为下一步的处置工作创造条件,争取时间。

  二是就事论事。舆论监督的对象主要是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大多是对国家机关的行政与司法活动进行揭露、批评、监督。当前,相当一部分突发事件的起因并不复杂,往往是因一些诸如劳资矛盾、经济纠纷、意外事件等简单事由而引发,对于这些矛盾,一旦在网上经不恰当言论误导,矛盾就很容易被激化,使得事态扩大,事件升级。对于这一类的突发事件,检察机关在处置中要坚持就事论事原则,不能匆忙定性下结论,要迅速将事件真相调查清楚,对于中心矛盾,做到既不扩大,也不缩小,围绕焦点问题开展息诉止争工作,及时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信息公开。网络监督一方面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供了一个途径,但其存在的社会负面效应也是有目共睹的。一旦不利舆论占据主导地位时,容易给检察机关的处置工作带来难度。及时有效地化解舆论危机,迅速平息事态,是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论突发事件的基本要求。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及时、客观、透明的信息公开,能最大程度消除突发事件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促进事态向良性方面发展;而一旦对信息进行隐瞒或迟缓公布,容易造成虚假信息流行,导致事态扩大升级,危及社会稳定,甚至会严重损害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因此,检察机关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信息公开原则,注重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做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形式完善、及时高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反思总结。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网络突发事件日益增多,检察机关在处置网络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注重反思总结,加强对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开展社会风险研判工作,及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排查,认真查找突发事件的诱发因素和处置不当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制订周密的处置预案,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同时,要在预案中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和工作程序,加强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适时问责。突发事件仅仅依靠正确的现场处置工作而没有适时问责机制,不能最终平息社会公众的情绪,也可能使处置阶段的工作效果大打折扣。而完善的问责机制不仅可以使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稳定社会公众情绪,而且还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形象的需要。对于因网络突发事件涉及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的,检察机关在处置过程中,要在迅速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通过适时问责,积极挽回社会影响,给群众一个交代,还社会一个公正。(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程东宁 吕长生)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