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撤销婚姻的程序
发布日期:2009-11-18    作者:110网律师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撤销婚姻应经过以下程序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以下单位申请撤销:
1、婚姻登记机关。
2、人民法院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就丧失撤销权:
1、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