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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现状调查及原因分析
发布日期:2009-10-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为进一步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和规律,探求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趋势及深层原因,笔者主要针对目前青少年犯罪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

    经过调查和统计分析,目前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或趋势。

    一、从总体来看,青少年犯罪呈不断上升趋势,占同期犯罪比例越来越大。

   此次调查主要选择了1994—1999时间段,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1994—1999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且这一特征十分明显。

    二、从犯罪年龄上看,青少年犯罪呈现出的低龄化趋势十分明显。

   低龄化不是年龄越小越犯罪,而是与以往相比,青少年犯罪的初犯年龄、高峰年龄、平均年龄呈明显的提前趋势。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初犯年龄为14—15周岁,高峰年龄为16—17周岁,平均年龄为18——19周岁,从统计到的情况看,青少年犯罪中,年龄最小的仅9周岁,所占比例最大的是17周岁。比60、70年代分别提前2—3周岁,这表明青少年犯罪整体向低龄化发展。

   三、从性别比例看,男性多于女性,但女性青少年参加犯罪活动增多,形式较以往呈多样化趋势。

   调查结果显示,女性青少年犯罪所占比例仅为4%,但较以往,呈逐渐增多的态势。目前,女性青少年犯罪所触犯的罪名却包括杀人、盗窃、绑架勒索、抢劫、卖淫、销脏等,且犯罪手段接近于男性化,甚至以往在女性青少年犯罪中少见的绑架勒索、抢劫等近几年也开始出现。另外,近几年来,青少年女性犯罪最多的是性犯罪,尤其以中学生最为突出,这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新动向,应引起高度重视。

   四、从文化程度看,犯罪青少年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多集中于小学、初中文化程度。

   从统计到的数字看,小学、初中文化程度所占比例最大,合计为90%,文盲和高中以上学历次之。这说明由于普及义务教育,文盲的比例越来越小,初中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不断增大,但仍有一部分青少年尚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小辍学而流入社会。

   五、从犯罪的职业看,农民与无业人员所占比例较大,初、高中学生和其他人员次之,在校生和流失生犯罪增加。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农民与无业人员所占比例合计为78%,是主要的犯罪主体。出现这些变化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由于农业机械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农村闲散人员增多;另一方面是由于近几年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城市下岗人员增多,极易引发违法犯罪。在查获的青少年犯罪成员中,被学校开除和自动退学的,考高中、大学落榜的青少年,经常逃学的初高中学生所占比例迅速增长。这表明整个青少年犯罪向青少年学生,向学校、向社会、向家庭蔓延。

   六、从犯罪类型看,财产型犯罪所占比例最大,其次为侵犯他人人身权的犯罪,再次为性犯罪,且犯罪类型呈多样化。

   在调查中发现,财产型犯罪(包括盗窃、抢劫、诈骗)占61%,侵犯他人人身权的犯罪(包括杀人、故意伤害)占12%,性犯罪(包括强奸、奸淫幼女)占11%,其它犯罪类型占16%。另外,在以往较为少见的一些犯罪在青少年中也不断出现,如贩毒、拐卖妇女、绑架勒索、倒卖税务发票等。

    七、从犯罪形式看,团伙犯罪比例较大,且呈上升趋势。

   团伙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所占比例较大,而且有从人口密集的大中城市向小城市、县城、集镇和农村发展的趋势。团伙犯罪是腐蚀性、危害性、破坏性极大的一种犯罪形式。某市在一年中查获的228个各类犯罪团伙的成员中,青少年占93.3%,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占43.3%。某地一年中的团伙作案36件,涉及青少年犯罪人员103人,次年增至104件,396人,分别增长188%和284%。近几年又发现了在校中学生组成的带有封建行帮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是青少年犯罪的新动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八、从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日益多样,缺乏理智性。

    90年代以前的青少年犯罪作案手段单一,多是偷窃和伤害斗殴滋事。在调查中,发现近年来的青少年犯罪,受不良环境和成人犯罪的影响,出现两个变化:一是暴力型犯罪增多,如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犯罪都明显增加,犯罪人在实施这些犯罪时手段十分残忍,充满暴力。二是智能化、技术化犯罪有增多趋势,反侦查能力有所增强。一些青少年在犯罪时充分利用现代通讯联络方式进行联络或侦察被侵害对象,或利用所掌握的科技知识进行作案。

    九、从犯罪后果看,有相当一部分的青少年犯罪的后果十分严重。

    这可以从青少年犯罪后被判处的刑罚来分析。在被调查对象中,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占48%,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占36%,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16%。

    十、从犯罪的区域和流动性上看,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农村或城乡结合部,其次为城区,同时在家庭所在地犯罪的居多,但流动作案、异地作案有增加趋势。

在调查对象中,在农村作案的占68%,在城市或郊区作案的占32%,在自己家庭所在区县作案的占76%,异地作案、流动作案的占24%。

   十一、从未成年犯的家庭情况看,多为问题家庭,父母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且农民较多。

   问题家庭是指父母离异、单亲、父母有犯罪前科或兄弟、姐妹较多、极为贫困等。在调查中,父母为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初中文化的占3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从职业状况上看,父母是农民的占79%,是工人的占17%,其他占4%。父母离异或单亲的占14%。这些家庭的经济情况多数为一般家庭,部分则较为贫困。父母有犯罪前科的占25%。这些说明未成年犯的家庭情况对其行为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青少年犯罪与其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的关系密不可分。他们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制约着他们在发育和成熟中的一切,于是生理与心理的矛盾,心理各过程之间的矛盾、主观与客观的矛盾,这矛盾可能导致他们接受外界的不良影响,因而形成犯罪心理,在外界各种诱因的促使下,最终导致了青少年犯罪。揭露这些矛盾和研究他们相互作用的过程,是研究青少年犯罪原因的重要环节。

    一、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

   (一)生理发展特点

    1、身体外形巨变。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期,身高、体重迅速增长,身体各器官的功能增强,新陈代谢快,能量消耗大,喜欢竞争性活动,精力充沛,活动能力增强。

   2、性的萌发与成熟。青春期的到来标志着性的成熟的开始,人体第一性征迅速发生变化,并出现了第二性征,青少年男女对许多异性现象的出现感到新鲜、好奇,引起性冲动和性体验。

   3、神经系统逐步发展完善。青少年时期脑的重量集聚增加,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接近于成熟,脑的机能趋附于于完善。但青少年的中枢神经系统的兴奋和抑制过程还是不平衡,兴奋性高而且强烈,兴奋抑制的过程之间的相互转化快,表现为经常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

   (二)心理发展特点

    1、认识过程特征

   青少年的认识由感性迅速向理性发展逻辑思维逐渐占优势,随着认识水平的发展,青少年开始喜欢独立地寻求和思考各种事物现象的原因和规律,喜欢怀疑、急论、辩驳,不满足于成人和书本的解释,党用批判、审慎的目光看待周围的一切,表现出“叛逆”、“抗上”的现象。这种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是很不成熟的,由于他们知识肤浅,经验匮乏往往带有片面性,容易孤立、偏激地看问题。

    2、青少年情感情绪过程的特征

   青少年有着强烈的探求和求知的欲望,情感强烈、炽热而又丰富,但面对升学、就业、恋爱、婚姻,经济又不独立,知识经验不足,又常出现消极悲观情绪或是遇喜事得意忘形。同时,与成年人相比,青少年的情绪感强烈,不稳定,易受感染,易波动。他们有热情和激情,爆发的快,平息的也快,常是暴风雨式的冲动。

    3、意志过程特征

   青少年的意志行动的独立性和社会性较差。青少年的人生观、世界观、高级的社会性情感都正在形成,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受知识和经验的限制,容易不加批判地接受别人的意见,受别人指使,在紧急情况下显得惊慌失措。意志品质不健全,不能全面理解独立性与纪律性,积极性与自制力,勇敢与谨慎的关系,分不清执拗与顽强,勇敢与鲁莽,果断与轻率的区别。

    4、自我意识发展的特征

   青少年的自我评价能力增强,独立意向迅速发展不愿意接受成人社会的要求和束缚,强烈地要求实现自我和体现自我价值,十分重视塑造自我,喜欢得到好评,但其自我评价带有很大的片面性、主观性,不能全面地、辩证地认识自己的优缺点,易使这种自我评价、自我塑造的愿望在外界不良因素的作用下误入歧途。同时其依附对象从家庭到社会,从家长、老师到心目中的人发生转移,容易形成具有盲目性和封闭性的小团体,在受到轻蔑和排斥时,会结伙犯罪,成为反社会的小团体。

    5、性意识发展,产生和异性交往的欲望

   青少年逐渐开始意识两性的关系,并随之产生性意识。此时的青少年迫切追求异性,逐步进入恋爱、择偶阶段。但这个阶段的人,道德观念不成熟,评价能力低,认识肤浅,法制观念淡薄,他们的充沛的精力没有明确的活动方向,容易在两性的交往过程中误入歧途。

    6、个性趋于稳定,但可塑性较大

   青少年的人生观、理想、价值、信念、道德观开始形成,但尚未定型。青少年开始对自然、社会、学习和生活形成比较系统的观念和看法,但由于认识能力低,常表现出思想片面,认识模糊,富于幻想。道德观念极为淡薄。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矛盾性是导致犯罪的主体原因

  (一)青少年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不平衡之间的矛盾

   1、青少年生理发育与认识能力、控制能力以及其它身心发展之间的矛盾。青少年的认识能力和选择能力低,社会生活经验少,观察问题直观、表浅、片面,对家庭、学校、社会环境中的各种矛盾、现象,各种积极的、消极的现象,不能作出正确的评价和判断,遇有外因引诱,容易引发犯罪。

   2、青少年活动能力增强和调节控制行为的能力之间的矛盾。青少年神经系统的发展,脑的机能趋于完善,活动能力增强,受好奇心的驱使,对任何事物都想探个究竟。一方面,他们大量寻求各种课外书刊阅读,但对于带有凶杀、色情、恐怖的书刊内容,缺乏鉴别和理解能力,容易片面吸收。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各种群体活动,尤其那些富有冒险性、运动量大的活动,容易发生矛盾和冲突,进而导致犯罪。

   (二)不能增长的个体需要和客观满足的可能性相矛盾

   1、追求独立与成人、社会约束之间的矛盾。青少年自我意识增强,希望与成人平起平坐,特别反对成人和社会的约束、监督。但实际做不到这些,容易与家长、老师或其他人闹矛盾,心怀不满,借机发泄,难免越轨。

   2、物质金钱的需要与家庭、社会的无法满足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后,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父母让子女享受着最好的物质待遇,到了青春期,他们膨胀的欲求已无法降低,如果家庭不能满足,就会产生邪念,遇诱因便会导致犯罪。

   (三)内部心理过程之间的矛盾

   1、认识过程与情感过程之间的矛盾。青少年的认识能力有限,而人的情感情绪产生又依赖于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并随着认识的发展而变化。青少年的认识是模糊的,不易控制他们的情绪。

   2、情感过程与意志过程之间的矛盾。青少年的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都不成熟、不稳定,他们虽然热情、活泼,但易急躁、好感情用事,易受暗示和引诱,易误岐途而不自觉。

   3、认识与行为存在之间的矛盾。青少年的意志力薄弱,虽认识不断提高,但往往因为来自主观、客观方面的阴力和困难使行为不正确。

  (四)性意识发育成熟的需要与道德、法制观念之间的矛盾。青春期机体内容的猛增的性激素刺激引起的生理需要,其感受体验显著超过性成熟后的正常情况。同时青少年道德观念不成熟,认识肤浅,评价能力低,法制观念也很淡薄,容易诱发犯罪。

    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是青少年犯罪产生的客观原因

   (一)市场经济中消极因素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文化艺术市场中存在的含有武打、凶杀、奸淫等内容的低级庸俗影视书刊,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直接诱引青少年实施杀人、伤害、强奸、参加黑社会组织等犯罪行为。

   (二)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中的消极因素的影响。家庭是青少年最早的群体关系,在家庭环境中成长、发育和提高,家长教育的潜移默化,直接地影响着青少年的修改形成和发展,如父母离异、单亲、父母有犯罪前科或兄弟、姐妹较多、极为贫困等的家庭环境,父母不能完成对青少年的教育,直接或间接的阻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三)学校环境和教师中消极因素的影响。在经济转型时期,学校也存在着某些消极因素,如片面追求升学率、重视知识学习,轻视思想教育;某些教师教育思想不健康,观点不端正,情绪不良,教育教学方法陈旧,自身行为不轨,甚至教师和本职工作也与经济挂钩,也要提高经济效益。学校领导不力,管理松散等,都极大的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                作者:  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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