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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媒体眼中的“网络民意”
发布日期:2009-10-27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法制日报》对浙江温州市在2009年的4月23日公开逮捕65名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判32名被告人的行为,以“温州将65名犯罪嫌疑人广场示众惹争议”进行图文报道。     在文字报道中,记者陈东升提出“始料不及 公判处理大会成网络议论焦点”,并作如下论述:     然而,令举办者始料不及的是,这次公开宣判处理大会很快成为网络上热议的话题。争议焦点集中在:法治社会,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拉到广场上示众是否合法?     网友“我是一只鸟”说,将犯罪嫌疑人拉到广场示众,违背了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公开宣判处理大会在公众场合大张旗鼓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示众,等于在事实上给他们定罪了。     网友“芭蕉树”说,谁能保证被示众的65名犯罪嫌疑人、32名刑事被告人中不出“意外”?     网友“内心的震撼”说,公开宣判处理大会带有羞辱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成分。法律只有惩罚人的功能,而没有羞辱人的义务。无视每个公民作为“权利人”的尊严和价值,最终只会损害法律的神圣与威严,与法治文明精神背道而驰。     网友“我不是摔锅”说,公判示众是以摧毁人的尊严为目的的法外之刑,这种做法早已经被国家司法机关宣告为不法而被禁止。     网友“首席评论官”则为宣判大会叫好。他的观点是: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是每一个老百姓最为朴素的愿望与诉求。宣判大会是快速改善一个社会治安情况的最有效方式之一。任何脱离本国国情、脱离国民素质的法律和执法方式都是幼稚的、不切实际的,也是行不通的。     “我也曾有过被抢的经历,对抢夺犯罪很憎恶,但我反对公开宣判处理大会这种方式。”温州市宏德中学的陈老师说,这些年轻人走上犯罪道路,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社会应该宽严相济,尽量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公开宣判处理,等于是当众把他们往绝路上推,这与国家政策相违背,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经查,记者陈东升文中所称的网络为“温州论坛”的“散讲温州”板块,“我不是摔锅”和“首席评论官”均为“温州论坛”的注册网友,并在“散讲温州”板块对此次公开宣判处理大会有专门评论。“我是一只鸟”、“芭蕉树”、“内心的震撼”三名网友观点出处不详,温州市宏德中学的陈老师身份不明。     在“温州论坛”的“散讲温州”板块中,目前共有9贴谈论本次公开宣判处理事件,3贴转载《法制日报》原文,其余6贴中持支持态度的为“首席评论官”的《对侵犯老百姓人权的人讲人权是一种滑稽的教条主义!——为宣判大会叫好》和“pcwolfs”的《那些对公判大会唱反调的伪君子们,闭嘴吧》,持反对态度的为“我不是摔锅”的《“公判”辱没法治,无视人道,实不该有立锥之地!》、“FB初夜给了左手”的《驳“为宣判大会叫好”此文——对宣判大会我们应予以反对》、“散讲007”的《公开审判大会是一场作秀活动!》,以及中立立场的“性定菜根香”的《别拿“公判”说事》。     其中,“首席评论官”文章跟贴206,支持公开的131,反对公开的30,其他45;     “pcwolfs”的文章跟贴12,支持公开的6,反对公开的6,其他0;     “我不是摔锅”的文章跟贴15,支持公开的5,反对公开的3,其他7;     “FB初夜给了左手”的文章跟贴189,支持公开的72,反对公开的73,其他54;     “散讲007” 的文章跟贴308,支持公开的173,反对公开的17,其他118;     “性定菜根香”的文章跟贴55,支持公开的14,反对公开的3,其他38;     “shine8877”的转载文章跟贴18,支持公开的9,反对公开的4,其他5;     “sexlyboy”的转载文章跟贴7,支持公开的6,反对公开的0,其他1;     “zhuzufei”的转载文章跟贴19,支持公开的12,反对公开的2,其他5。     在“散讲温州”板块以“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温州有温州的特色!你是否支持公审公判?!”为题发起的投票中,有45人参与投票,29人支持,占投票人数的64.44%;16人反对,占投票人数的35.56%。     http://www.703804.com/viewthread.php?tid=730733&extra=page%3D1     在搜狐网,以“是否支持公判”为题对此事发起的辩论中,参与者4490人,支持公判的3534人,反对公判的954人;以“‘温州公判大会惹争议’你有什么看法”为题对此事发起的调查中,参与者1432人,认为“支持公判、重判,严惩犯罪”的939人,认为“这种做法违法”的253人,认为“这样的公判大会多开些,以震慑那无恶不作的坏份子”的240人。     http://comment2.news.sohu.com/viewcomments.action?id=263636984     在腾讯网,以“您支不支持将嫌犯广场示众”为题对此事发起的投票中,投票总数67205,支持的50617票,占75.32%,反对的16588票,占24.68%。     http://vote.qq.com/survey_project_stat/23621_true.shtml     而《法制日报》记者陈东升在以《温州将65名犯罪嫌疑人广场示众惹争议》为题的文字报道中,我们看到的“网络议论焦点”则是5个反对,1个支持,支持者处于16.7%的绝对劣势,而反对者处于83.3%的压倒性优势。     这就是平面媒体眼中的“网络民意”。     2009年4月27日星期一

【作者简介】
奚明强,职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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