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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能排遣之宗教情结——关于理性与激情思考的又一维度
发布日期:2009-09-01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一介书生  (亦或俗生),不知身前何所来,惧想身后何所去,蹉跎存活近三十载。打量半边人生,从未在有形神像前屈跪,从未恭敬抄诵任何教义,亦从未潜心探究宗教之学。何来宗教情结? 
  某日,昌平园内,李其老师竖大拇指,对我言:“我非常喜欢法律系的老师和学生,他们身上都有一股正气。”一种受到赞扬后的欣喜与自得油然而生、溢于形容,瞬间反省之下略带谦逊而又更多理智地答谢:“不尽然。”李其老师从何处、基于怎样的经验观察获得这一结论,未详谈,不得全然知晓。寥寥数语谬奖,却引发阵阵感触。
  法律之学系正义之学,法律奉社会(结构和程序的)正义为其终极目标,无论在其中浸淫多年还是初步涉猎,或多或少沾染正义理念,并内化为自己思考与行为的规范,这似乎不足为奇。不过,“正义”既是一个无比重要的诱人的字眼,又是在经验领域和理论层面都似乎神秘莫测的概念。当我们试图从笼统地泛言正义之论的懵懂中解脱出来,追求具体而微、切实可行的正义原则(法律原则)和制度时,一切都呈现出既理性又非理性的努力。言其为理性的努力,是因为它已经不沉迷于对正义的空想或纯粹情感上的依附;言其为非理性的努力,是因为它对终极价值的信仰和执着以及为之献身的追求排斥任何功利的、工具的核算。
  何以见得?举例言之。英国人早期以来直至当今始终奉行两个正义原则——任何人不得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作出不利决定时要听取对方的意见,不列颠民族把这两个原则称为“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颇有“道法自然”之味。当我们进一步追问为什么有此信念时,英人自己声称,就连人类第一桩罪行发生以后,上帝也要在惩罚亚当之前询问其一番。同样,现今一系列保障被告人权的具体原则,例如有权保持沉默、有权不自证其罪,在西方人看来,与传统宗教的首要原则“憎恶犯罪但爱罪人”有相当的关联。诸如此类将正义或法律原则与宗教传统联系在一起的情形,不胜枚举。可以从中体味的是,像自己作自己的法官会导致不公正的决定、不听取对方意见会导致人的尊严丧失、诱供逼供是非人道的等认识,已经不仅仅是理智判断的表现,而且是超越自我的情感确认和价值追求的体现——它们似乎已经从宇宙的根本法则中获得了神圣性和超验性。即便蕴涵这些价值的回避、被告抗辩等制度可能付出较大的成本,许多国家的法律实践还是对此加以确认。应该坦言,这些原发于西方世界、内涵其深层文化底蕴(包括宗教)的价值,在西方以外的文明中并没有扎实的传统根基。之所以得到普遍认可和践行,也许就是人类普遍理性和宗教式信仰共同努力的现代文明成果:前者昭示真理;后者为真理而“战”。
  于是,我们确信:每一个人都应被作为一种目的来对待,而决不应仅仅被作为一种手段;正义不但要被伸张,而且要眼见着被伸张;自由只能出于自由本身的原因而受到限制;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未经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之;宁愿生活在普通法程序适用的俄国法之下,也不愿生活在俄国法程序适用的普通法之下;……这些充满激情的使生活变得有意义的信仰在我们心中形成,并且超越我们自身而呼唤社会的终极关怀和终极价值以及愿意为此奉献自我的意识。我们力图去理解和阐发它们,孜孜以求去探索它们转化为现实的具体路径,我们并不怀疑它们的神圣性和普遍性。这可能就是泛化意义上的宗教信仰,就是我们生命中不能排遣的宗教情结。
  以法律信仰作为开端,也许是对法律的熟谙使然,绝非意味着只有法律人超越纯粹理智的束缚,内在地生成这样或那样的宗教情结。恰恰相反,由于法律与理性有着密切的关联性——法治就是排斥情感作用的理性统治,所以,从事法律的人往往在很多场合被要求压抑其梦想、感情和信仰,进行逻辑非常严密的计算或执着于得失的权衡,也因而有转变为纯粹理性机器的趋向。
  其实,任何单个的生命乃至整个人类社会,时时面对未知的未来和不可知的虚无,如果没有宗教式信仰和激情的支撑与张扬,就可能走向颓废和精神的毁灭。物质的、客观的、有限的、合理的利益不是不能追求,功利主义、工具主义的筹算不是不能诉诸,但一味如此,放弃主观精神的解放和永恒神圣的信念,鲜活的生命就会成为纯粹理智的听话奴隶,就会像机械的齿轮持续地压过年轮直至耗损殆尽。理性与激情并非决然相克之物,理性让我们去认识和支持正义与美德以及一切美好的事物,而激情促使我们为实现美好事物作出应有奉献。宗教情结正是激情的温床。
  十渡春游,一事难忘。略显笨拙的步伐紧随轻盈年青的身影,来到孤山寨景点尽头,小憩片刻以后顿生饥饿之感。吃完面包,望望四周,见满地肮脏之物狼籍,于是随手将包装塑料纸弃置一边。“沈老师,不能乱扔。”一个委婉、甜美却坚定的声音如五雷轰顶,转头瞧见孙一涵同学清澈的眼神,身处七八位同学中间的我尴尬窘迫而本能地反应:“那怎么办呢?”“检起来。”依然温柔而又坚定。弯腰拾起放进挎包,不脱羞愧地却由衷地向孙一涵同学说了声:“谢谢。”一个功利筹算(既然污物遍地,何妨一纸)和一个终极关怀的对话,在发自肺腑的感激中我领略到精神的净化与解放。一份信念,一份追求的勇气,一份内蕴的激越情感,这何尝不是她生命中不能排遣的宗教情结?
  在这里,一切都可能是宗教。也许,我们可以重新诠释和理解柏拉图:“神若不在,一切皆无。”
  1999年5月于北京大学昌平园区 
 

沈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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