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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规范化改革尚存三大难题
发布日期:2009-08-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量刑规范化改革不仅仅是法院一家的事情,而是政法各家的共同任务,离不开党委的领导、人大的支持以及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应当说,各级党委、人大对此项工作是大力支持的,政法各家也是积极配合的,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三庭庭长、量刑规范化改革项目组组长高憬宏日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说。

  高憬宏表示,量刑规范化改革涉及面广,目前仍然面临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目前全国各地法院对这项改革的认识尚不完全统一,有的试点法院还在观望,还没有真正行动起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试点工作的开展。各地法院仍然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更需要各级党委、人大以及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的支持。

  二是量刑建议问题。公诉机关可在庭审中提出量刑建议,这是这次量刑程序改革的重大突破。但目前各地做法不一,有的量刑建议为一个点,有的为一个幅度;量刑建议为一个幅度的,有的幅度很小,也有的幅度比较大,甚至有的以某个法定刑幅度为建议。如果法院的量刑结果与量刑建议差距较大,就可能引起不必要的上诉、抗诉。这是试点工作中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是庭审量刑程序问题。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是量刑程序改革的重点。在法庭调查阶段,到底什么情况下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可以一起进行调查,什么情况下可以相对分开调查;对于被告人不认罪案件,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如何衔接等等问题,也需要在试点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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