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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区别
发布日期:2009-08-24    作者:110网律师
关于第三者责任险,很多车主都接触并办理过这个险种,但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的与交强险之前的区别,却让很多车主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现行的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而新出台的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国务院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7月1日起,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

    强制责任险就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新车根本不能挂牌和验车。而且在《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的第七条有明确规定, 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应当登记机动车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由于在交强险未出台前,国家尚未对强制第三者责任险做出明确规定,所以当时各地交管部门都规定新车挂牌前必须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而现在则必须购买交强险,否则也不准与挂牌和上路。

    强险与现行的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有本质不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采取的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6万元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第三者责任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赔偿对比 死亡伤残费用赔偿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保费1040元 最高赔偿10万元 交强险 保费1050元 最高赔偿11000元 ********************************************** 医疗费用赔偿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保费1040元 最高赔偿10万元 交强险 保费1050元 最高赔偿1000元 **************************************** 财产损失费用赔偿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保费1040元 最高赔偿10万元 交强险 保费1050元 最高赔偿100元 以上均为车主无责情况下的赔偿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之间最大的不同点是其赔偿范围有所不同,我们以1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为例,保费为1040元,只要是被保险人准许的合格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的过程 中,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都在保险公司核定的范围以内给予赔偿。如果在事故中造成了第三者人身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0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财务损失最高赔偿10万元。总之10万元的商业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就是10万元。而交强险的保费为1050元,最高赔偿限额为6万元,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判承担主要责任的话,那么死亡伤残最高赔偿5万元,医疗费赔偿8000元,财产损失费赔偿2000元人民币。如果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被判无责的话,那么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600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400元。

    除了赔偿范围不同外,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保险范围也不同。除了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另外交强险比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具有一定强制性,根据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且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无论死亡伤残还是财产损失赔偿都是最高10万元,而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3项限额的20%计算,这都和传统的商业第三者险有很大的区别。

    虽然交强险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是购买交强险和购买普通的商业保险一样,投保人可自主选择具备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目前国内2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均获准承保交强险。每辆机动车只能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时应如实填写保单,并提供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签订交强险合同的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交强险保费。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但是与商业保险不同的是,交强险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当然,这也是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的实施初衷。另一方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所以说行人故意“碰瓷”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并不会得到赔偿,虽然强制险是无过错责任,但其前提是非故意行为。对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这是为防止故意自杀或受害人与车主恶意串通等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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