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立刚(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农业和农村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我国近20多年的改革思路是重城市轻农村。对于农业问题的解决,有私法化的趋势,如运用承包等手段,从私权的角度出发,这是一种强势的思维定势。从历史原由上讲,这是吃大锅饭吃怕了。但是仅凭私法恐怕难以达到目的,从经济法的角度研究会有独特的价值。
我赞同朱教授关于农村合作金融的观点,但是我们要深化对农村的调查。金融改革的目标是市场化,但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导致农民的融资困难。从整个国家来看,对于金融产品的提供,出现了断层。
程军博士的报告很有启发性,对于文中所提到的西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计的弊端,我认为,体现了实用性和贯彻经济民主的要求。这种权力架构,看似矛盾,但是为了防止垄断性的决定,需要在权力机构之间有所制衡,其所蕴含的理念与精神却是值得深入、全面看待的。
总之,这几篇论文都提供了很新的研究视角,表现出经济法学者对国家命运前程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