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
题目:中国循环经济立法
循环经济立法与经济法的关系非常密切,我在此与大家交流一些动态,主要是关于循环经济立法的背景、进度、模式以及内容四个方面。
循环经济立法的背景:
1、政治背景:主要包括科学发展观中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及当下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2、政策背景: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以促进循环经济的立法如《做好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等。
3、现实背景:即中国面临严重的资源、能源与环境问题,我国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低,单位能耗物耗很大,重复利用率低,大气水荒漠化等问题。
4、国际背景: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受到一些国家和组织的重视并制定了相关的立法,如德国、日本、欧盟等。
立法规划的时间安排:争取2007年提请审议,2008年出台。关于《循环经济法》的立法模式,要与现有立法的协调,现在主要有两种模式。现在立法工作正在进行中,应将两种模式相结合。关于立法内容:首先需要界定什么是循环经济。这是在资源开发、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和废物处置过程中所进行的减量化、重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社会经济活动。所涉及到的主要制度有: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制度、标准标识制度、市场准入制度、限期淘汰制度、循环经济统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强制报废回收制度、废弃物分类制度、押金制度等。扶持措施:资源和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专项资金、税收和补贴、资源税、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等。
主持人: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经济与环境是孪生兄弟,环境问题的解决最终要依靠经济的发展。环境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也非常密切,环境法要以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作为指导,经济法的理论在环境法中也得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