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风险意识
作为一名律师,我深深感觉到很多人缺乏一种诉讼风险意识。 我之所以特别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很多前来咨询的市民往往是在一个自认为应该胜诉的官司里却败诉了,于是就拿了一纸判决前来向我们喊冤,希望我们能够代为申诉,或者能够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而这些败诉的案子,在我看来,除了极个别的判决存在问题之外,其它绝大部分都是因为负有举证责任一方因举证不能而导致的败诉。这种判决,按咨询者陈述的事实上可以说是判“错”了,但按照诉讼规则或者按法律规定来说,却是一份正确的判决。对于这种情况,律师只能是爱莫能助了。因此,我在此要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要养成出具、收集和保留字据材料的习惯。在应该签合同、打收条的情况下,不能碍于情面或怕麻烦而不做。否则,等到纠纷出现的时候,即使花再多钱,请再好的律师恐怕也挽回不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