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在美国
发布日期:2009-07-11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几大商业银行要对借计卡收取年费的消息传来,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银行业众口一词:中国银行业免费午餐的时代已经结束,收费符合中国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
其他国家银行的收费到底是什么情况?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美国银行收费的情况。
美国银行的收费分利息性收费和非利息性收费两种。根据美国法律,联邦银行收取的滞纳金、年费、会员费等属于利息,要符合其所在的州法律中关于利息的规定。同时,美国联邦法律也规定,联邦银行可以向消费者收取非利息性收费,包括存款账户服务费。
设立非利息性收费及收费的额度是每一个银行根据自己的判断力、意见和安全合理的银行原则,自已作出的商业决定。一个银行在设立非利息性收费时一般考虑以下因素:银行在提供服务时发生的成本加上一定的利润、阻止消费者滥用银行服务、加强银行在竞争中的地位,维持机构的合理性等。因此,在以上法律背景下,美国银行对与存款有关的事项收费日益依赖,并将之作为收入的另一个主要来源。在美国,四分之三以上的银行对跨行使用自动取款机收取费用;有的银行收取账户维持费;多数银行对一些特殊事项如空头支票、拒收的支票等收取费用。
面对这些情况,有些州和城市开始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规范银行业收费,因此,某些州和城市出现了禁止银行收取某些费用的地方性规定。银行的客户也在以各种理由挑战银行收费,这方面最著名的案例是Perdue 诉 Crocker National Bank的案件。原告起诉的理由有两个:一是,收费数额对银行而言达到2000%的利润,构成实质性的不公平;二是,银行收费是建立在银行对收费事项无效披露的基础上,消费者缺乏有效选择,构成程序不公。案件以被告向所有与原告有相同经历的客户退款总计约1000万美元而告终。
面临诸多挑战,联邦法律也不得不对收费的程序做了有限的修改。如2001年10月1日生效的美国《电子资金转帐法》修正案对跨行使用自动取款机作出新的规定,即在消费者委托交易前,ATM机的收费必须显著、明显地出现在ATM机的屏幕上或者以书面形式披露。
可见,象美国这样一个银行业有了一百多年规范历史的国家,银行卡收费仍然是引起争议的话题。虽然法律上关于利息性收费和非利息性收费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在很多关于银行收费的案件中,判断一种收费到底是利息性收费还是非利息性收费经常成为争议的焦点之一。法律仍然处在不断寻找保护银行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平衡点的过程之中。
然而,有两点是明确的,即银行收取非利息性费用要实质性公平和程序性公平。实质性公平就是银行的收费不能超过合理的银行成本;程序性公平就是银行收费要对消费者进行充分披露,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