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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们是合格的公民吗——杭州飙车肇事反思”有感
发布日期:2009-05-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看到杭州飙车案,也许所有人都会指责肇事者的人性沦丧,或者惋惜逝者正值佳年华,或者慨叹生命脆弱人生无常。唯独郑小窗君反思了我们自己:我们是合格的公民吗?这个与众不同的观察视觉和思考角度让我认真的读完了此文,可是非常遗憾,由于本人才疏学浅,读完后竟然没明白作者的主题思想,于是,又认真读了两遍.笔记如下:     第一自然段:     1:作者最近很关心农村问题,所以看到关于农村的消息就感到悲哀和愧疚(没读懂为什么)。     2:飙车事件使作者觉得城市在现代化进程中并不能受益,也不合理,相反产生的问题却很糟糕,因此,我们该仔细思考如何享受“品质生活”。     第二自然段:     作者希望指出的是:是什么令肇事者如此嚣张如此肆无忌惮。作者根据《社会成本问题》一文得出我们与肇事者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人犯罪,全社会担责,使得肇事者的犯罪成本大大降低,以后岂不天天飙车?     第三自然段:     1处于权利时代的人们应该为权利而斗争。政府,既得利益团以和公民都分别有各自的利益,让公民享有权利对政府来说是不利的.这种观点与我国宪法根本对立。原来在作者看来“宪法不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而是一张写着政府如何限制公民权利的纸。     2“对统治者保有幻想”。中华民族有着以和为贵的传统美德,在苦难没有达到忍受极限的时候就会选择忍受,统治者稍有退让,反抗者就会妥协,寄希望于统治者,这是对掌权者的信仰,和西方对神对天的信仰是同样的。“市民伦理”虽然有着极大的进步因素,但也有诸多弊端,尤其对中国这样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还是不要太“市民”的好,没有了效率就失去了一切。其实,有能力的人都在争取当领导,对谁当领导不赶兴趣的人是根本没能力当领导的人,虽然没有争取当国家领导人,但我们不也在自己的岗位上争取做到最好了吗?我们并不是消极等待。     第四自然段:     为了获得权利,我们必须进行残酷的斗争,甚至流血牺牲。总是希望享受权利,可我们做好斗争的准备了吗?在过去争取民族独立的时代,流血牺牲是必须的,而在今天这样和平发展的时代争取权利还要靠战争和牺牲吗?时代进步了,斗争的方式也该从野蛮变得文明了吧。对权利抱有希望的人们,不用做斗争流血牺牲的准备了,在当今这个社会,你绝对不会因为争取权利而被砍头的,这也是我对政府的信仰吧。     第五自然段:     现代社会是个缺乏集体行动能力的社会,而飙车事件引起了许多关注和舆论,这是一种集体行动,但只是情绪的宣泄,并非理性行为。以前也有飙车事件而人们没有关注,这次出了大事才引起人民的关注,这就表明人们的行为不理性吗?我觉得这和小感冒没人在意,熬两天就过去了,得了大病才引起注意去医院做检查是一个道理,也是人之常情。当然,对于政府来说,人民利益无小事,早就该对此做出规定的。     最后一自然段:     作者看到“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这句话就知道是中国人说的。正如我看到作者在第二自然段写了“我希望指出的是”这样的词语的时候,也同样知道是中国人写的一样。这是中国人独特的谦逊含蓄的表达方式。这和日本人不问“你去吃饭吗”,而是问“你不去吃饭吗”是一个道理,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的缘故吧。“这次算了,希望下次别打我了”这句话在日常生活中说起来很没骨气,但是法律讲的是罪刑法定。事件发生后,我们只能通过立法方式来加大对以后类似行为的处罚力度,而不能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从严或加重处罚。     最后说一句,操心是应该的,但更应该量力而行,神八神九的要是不会就别费心了。

【作者简介】
王颖,所在单位为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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