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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文化与办公设计
发布日期:2009-05-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但凡论述一件事情,总要先下个定义。然“文化”一词岂能一言以蔽之?据说凡其定义已逾三百种。在笔者看来,有三百余种定义,已属非定之义,莫再添乱也罢!但为论述之便,还是先择一定性,以免天马行空,不知所云。

  正如有人所言,“企业文化就是老板的文化。”因此,律师事务所(简称“律所”)的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律所主任的文化,此其一。其二,文化是既存的,或谋食、或谋业、或谋道,因此,所谓文化“建设”不是从无到有,而是从A到B。

  文化蕴于内而显于外,任何细枝末节都可能有所透露。例如律所办公空间的设计,往往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律所既存的文化。笔者做过粗略的观察,律所的办公区设计有两种比较典型的类型。一种是将开放式的卡座三三两两置于各个拐角,填补独立办公室外的角落以充分利用空间。与此同时,独立办公室的面积大小等级分明,投资份额最多的合伙人往往拥有最大最气派的办公室。在这种办公环境下,同事之间,特别是合伙人与专职律师和律师助理与之间通常交流不活跃,所内缺乏民主气氛,甚至会出现一人独大的局面。卡座的分散不仅在空间上拉开了同事的距离,同时也增加了心理上的隔阂,交流的欲望随之降低。在人数众多的律所,甚至常出现共事多年而互不相识的情况。独立办公室在面积上的明显差异也似乎在将使用者的财务状况公之于众。谁都知道,收入决定成本承受能力。在整个社会奉行“钱多者气自足”的明规则下,出现“房大者嘴自大”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与上述情况相对应,另一种办公空间设计是将卡座集中于大的办公区,周围环绕着面积相同的独立办公室。有的律所还将独立办公室设计为玻璃墙体,以增加开放度和通透感。这种办公环境下的同事交流通常比较活跃。由于朝夕相处,即便谈不上非常融洽,也还能做到笑脸相迎。气氛轻松,沟通自然较容易。最难能可贵的是,在大办公区工作能够培养顾及他人的行事风格。探讨问题,使用电话等琐碎小事都以“莫干扰他人”为限,而这些修养在这个盲目宣扬个性的时代是多么宝贵!独立办公室的玻璃墙体使分处内外的律师在心理上并不隔阂。当看到里面的律师不是很忙时,还可以进去请教交流。不仅如此,各独立办公室在面积及装修上的一致风格往往凸显了律所主任的服务性而非权威性。当然,不知是否巧合,这样的律所通常民主气氛也比较浓厚。

  律所文化看似与办公空间设计风马牛不相及,其实不然。办公空间设计的风格往往出自管理者,特别是律所主任,而管理者的理念决定了他将在所内倡导什么样的文化。是各自孤军奋战,有钱为大,还是平等互助,共同进取,无不在细节上一一展现。笔者近日到一家律所办事,顺便拜访一位“大”律师。这家律所面积比较大,九曲回肠的走廊零散分布着卡座,每张卡座后面永远是同样冷漠的面孔,几乎让人疑心走错了路,以为又绕了回来。而每次的询问总听不到人声,都是不耐烦地抬手一指,像受过统一训练一样。唉!正是李老先生的“深坐蹙娥眉”“不知心恨谁”啊!历经艰辛,总算在走廊尽头找到了这位律师的办公室,可一进办公室还以为走错了地方。这哪里是办公室,分明是家具展厅嘛!我以2.0的傲人视力在大堆欧式家具中穿梭搜寻,愣是半天没看到人。正不知是进是退的当口,远远传来一声“请进!”。循声望去,好不容易在某一长沙发的尽头发现了深陷其中的被访者。我不禁环视了一下四周,长出一口气说:“太夸张了吧!”虽然我是真心实意地在批评,显然被访者完全当成了恭维,得意洋洋地来了一番介绍,无非价值多少美元,折算成人民币是多少。真不明白!花这么大本钱是为了什么呢?估计是小时候捉迷藏没玩够,看到来访者找不到自己就偷着乐;要么就是为了练习算术,因为外汇牌价天天在变。不过,要说完全没用也不现实。这位律师身高不足一米七,可在这间办公室聊天时,他俨然是君临天下的帝王,声音仿佛发自胸腔底部,高亢浑厚,极具感染力,让人肃然起敬。临走时我忍不住低眉垂首地提出了一个请求,“下次我可不可以带儿子到你办公室练唱歌?”

  唱歌是玩笑。虽然笔者也认同包装有时能带来自信,但凡事要讲个度。过度包装常常事与愿违地折射出不自信,其背后也往往是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人生态度,而这种态度与律师职业的严谨、踏实完全相悖!这种多余的奢华最终会像月饼的包装一样被撕去,丢进垃圾桶!因此,虽然仅以办公室设计来探寻复杂的律所文化无疑是管中窥豹,然而毕竟可见一斑,不能说完全没有价值。特别是刚入行的律师对此更应该警惕,避免浸淫在这种氛围中。要知道,选择律所绝非是找个位置练摊这么简单,“谋食”还是“谋业”,与环境休戚相关。


  (作者:刘梅,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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