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电动车国家监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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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国自行车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规范自行车行业的发展,正确引导消费,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65家企业的65种产品,合格53种,抽样合格率为81.5%。其中,抽查了自行车21种,合格14种,抽样合格率为66.7%;抽查了电动自行车44种,合格39种,抽样合格率为88.6%。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较之前几年有所提高,本次抽查的合格率较2003年第三季度上升了12.4个百分点。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产品,本次抽查的合格率较2003年第三季度上升了13.6个百分点,质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主要原因是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审查。本次抽查的企业大都为2003年换发助力车生产许可证时第一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或已通过审核的企业。企业通过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审查的准备,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装备了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生产设备,以及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加强了从零部件进厂、生产装配到整车出厂等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制度,在质量管理水平上有了较大的提高。从总体质量状况来看,生产设备和检测手段比较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较健全的企业,其产品质量就比较好。反之,如企业缺乏对产品的整体设计和质量把关检验,加之为降低成本购置低档配件组装而成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则会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抽查中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主要问题:
1、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差。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是电动自行车的关键项目。由于设计和制造缺陷的原因,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发生车架断裂,占电动自行车不合格产品的80%。标准规定在17.6m/s2加速度、振动7万次不断裂为合格,而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4138次即发生断裂。
2、欠压、过流保护值不符合说明书标明的状态。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是单项不合格最多的项目。设置欠压保护值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蓄电池深放电,欠压值过低、深放电将对电池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是影响电池寿命的因素之一。设置过流保护值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大电流放电对电池等电器的损害,从而有效保护电池、电机工作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该项不合格将会严重影响电机、电池的使用寿命。
3、部分产品脚蹬间隙不符合标准。该项目是电动自行车重要项目之一,该项不合格可使自行车在骑行转弯过程中脚蹬易触地,无法正常转弯,乃至造成事故。其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产品设计未执行标准要求,未严格检验的原因。
4、部分产品把立管静负荷能力低。标准规定静负荷为2000n,车把不允许发生断裂或变形,本次抽查中最低静负荷值为1213n便发生变形。主要原因是车把立管的材质强度不够或管壁太薄所致。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促使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