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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现商业陷阱 4200万补偿金蒸发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南京路黑洞!”“还我血汗钱!”2003年9月27日晚7点。上海南京东路61号的“海上情怀”礼品街内,白发苍苍的王翠弟盘腿坐在席子上吃盒饭,横挂在她头上方的标语在晚风中彰显着愤怒与哀愁。
    一年以来,王翠弟为追讨陷进这个“商业黑洞”的补偿金,她和其他业主们在这里坐等近一个月了。
  而根据记者长时间的调查,一个谋划了两年多的商业骗局也日渐浮出水面。
  “海上情怀”挑逗发财梦
  2001年底,上海久隆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隆公司)作为投资商,新黄浦(相关,行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黄浦)作为发展商联手在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大厦)地下一层,推出“上海海上情怀礼品街”项目。由于该项目位于南京路,且宣称上市公司新黄浦(600638)为发展商,吸引了众多海内外人士在此投资。
  2002年6月初,王翠弟被“海上情怀”礼品街铺天盖地的广告吸引,来到位于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的海上情怀礼品街招商办公室。在订铺之初,被要求“定金每铺三万”、“六天付50%房款”、“不得贷款”。
  尽管条件苛刻,王翠弟还是以每平方米73000元的价格预购了一个5.34平方米的商铺。不过,钱交清后,商铺却一再延期开张。
  记者调查表明,到2001年底,“海上情怀”礼品街还只是新黄浦大厦的一个地下车库。此时,久隆公司在未取得任何产权情况下,就以商铺所有者身份出售所谓的“现房产权商铺”。在购买者们质疑的时候,新黄浦为久隆公司出具证明说:“本公司所属的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一楼商铺和地下商铺共计1559.12平方米,已按合同规定出售给上海久隆物资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已在办理”,同时配有新黄浦大厦的房产证出示给购房者。
  4200万“补偿金”去向
  2003年1月18日,海上情怀礼品街终于营业。不过,开业后的“海上情怀”礼品街生意冷落,2月份,部分业主萌生退意。记者数次到该处查看,该礼品街内180个铺位,现存的经营户仅10家左右,且无生意可做。
  当业主尝试将商铺转让的时候,他们惊讶地发现久隆公司在商铺产权方面挖的陷阱——他们此前交给自然艺术公司的补偿金不能通过商铺产权体现出来。
  据查,南京东路61号地下一层实为久隆公司与自然贸易公司共同从新黄浦购得,并于2002年9月24日取得房产证。但久隆公司已其转租给上海自然艺术设计公司(以下简称自然艺术公司),出租和转租的期限均是200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租期均为10年。
  但后来久隆公司陆续与已签订预定书的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剩余50%房款。与此同时,久隆公司以其与自然艺术公司已签订租赁合同为由,要求购房者与自然艺术公司签订《放弃商铺权利及补偿协议》,并且将购房者交纳的款项分为两部分,其中约15%作为购房款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久隆公司开具发票,事由为收到购房款;其余约85%以动迁安置费、装修费、经营补偿金的名义写入《放弃商铺权利及补偿协议》,由自然艺术公司开具发票,事由为“收到补偿金”。而对于“自然艺术公司”,业主们事先并不知道。
  由于购房者已经支付了3万元定金和50%的房款,若此时不按照久隆公司的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放弃商铺权利和补偿协议》上签字,久隆公司表示已支付的款项将全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我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分别签署了上述两份协议,并且在不允许贷款的情况下一次性将款项按照久隆公司的要求分别打入久隆公司和自然艺术公司账上。”周天说当时签字实属无奈之举。
  对于这种款项去向分配,当时工作人员解释:“以68万商铺为例,60万给自然艺术公司的是补偿金,不需要纳税,只有8万元是房地产交易需要纳税。这是为业主着想,替大家省下大笔税金,减少投资成本。”
  开初业主认同了这一说法,并陆续按其要求付了款,但他们很快便发现自己落入到了一个税收的陷阱。商铺业主周天以自己为例分析说:假如他想将商铺的产权证去银行抵押,那么实付的68万元,银行只会承认有产权的8万元,而若想转手出售商铺更是痴心妄想,即便以68万的原价转让,扣除8万到68万之间的增值税,收回成本也已经不可能。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从8万元增值到68万元,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68万元的商铺以投资成本价出售,业主需付23万左右的增值税。
  不过签约、缴款一切手续都是在新黄浦金融大厦609室进行,据称接待人员也有新黄浦人员,有的还是经理。现场付款给两个不同的公司,却由同一个出纳员收缴,并且自然艺术公司的发票盖久隆公司的章一样有效。记者所见的“房款”和“补偿款”两张发票,久隆公司和自然艺术公司的财务同为一个人孙仙凤,开单也是为同一个人张根兴。
  据不完全统计,以购房款名义进入久隆公司账上的款项约为750万元,以补偿金名义进入自然艺术公司账上的款项则多达4250万元。
  令业主们感到震惊的是,自然艺术公司于6月5日在工商局注销了,得到他们最多款项的公司自此人间蒸发。
  逃税与贪污国资?
  “之所以有这两份协议产生,目的是为了将来把购房者支付的大部分款项转移到自然艺术公司作铺垫,同时也是在为偷逃税款打基础。”北京金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孙海峰分析说。
  久隆公司逃税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房地产交易增值税,二是房地产交易营业税。据不完全统计,以购房款名义进入久隆公司账上的款项约为750万元,以补偿金名义进入自然艺术公司账上的款项约4250万元,仅此一项久隆公司就可逃避房产交易营业税约200万元左右。
  久隆公司故意压低商铺交易价格而逃避的房地产交易增值税更是巨大。久隆公司购入价约为每平方米15000元(据新黄浦2002年度财务报告),而出售给业主们的商铺买卖合同价格约为每平方米7000元左右(据房款发票,值得注意的是房款发票是“上海市商业统一发票”),也即久隆公司出售该商铺每平方米亏损约8000元左右,久隆公司卖给业主们的总面积为995平方米,久隆公司实亏796万元。
  不过,久隆公司的“亏本买卖”更大的目的则在国资。
  据查,久隆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是由上海久安实业开发总公司(占49%股份)和上海申江储运部(占51%股份)两家国有企业于1999年4月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显然久隆公司为国有企业。
  久隆公司把本应由自己收取的4250万元左右的商铺款拱手让给了完全属于私人性质的自然艺术公司,而原来本应由久隆物资公司承担的大额增值税,转嫁到业主身上了。
  “久隆公司作为国有性质的公司,如此*作显然是贪污国有资产。”孙律师说,“从投资关系上判断,这是一起明显的以欺骗手法侵吞、骗取国有资产的贪污行为。”
  链条解密
  久隆公司是在2002年9月24日取得产权的,奇怪的是早在2002年1月久隆公司却已将该房租赁给自然艺术公司。自然艺术公司则从未入驻过61号地下一层,更谈不上任何装修与经营活动,因此所谓动迁安置费、装修费、经营补偿金都是子虚乌有。
  那么久隆公司与自然艺术公司以及自然贸易公司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据查,自然艺术公司大股东为自然贸易公司,楼芝琴为法定代表人;久隆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则为俞中华。据上海常住人口登记表显示,俞中华与楼芝琴为夫妻关系。而以俞中华为法定代表人的自然贸易公司是他和其妻楼芝琴的公司;“海上情怀”礼品公司则是俞中华、楼芝琴夫妇控股的公司。
  自然艺术设计公司于2003年6月5日被注销时,正是海上情怀礼品街业主们向俞中华讨说法的时候。
  记者数次拨通俞中华的手机询问有关情况,他总是强调其他媒体说的都是假的,并表示正起诉几家媒体,对记者的任何问题则避而不答。当记者问“假如其他媒体说的都是假的,那么楼芝琴是不是你妻子”的时候,他一句“你什么意思”后随即挂断电话。
  对“海上情怀”事件,黄浦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孙中耀专门给本报记者致电说,此事只是一起商业纠纷,区政府正协助双方解决。而新黄浦方面截止到发稿前仍未给本报记者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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