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诚信和还原牛奶哪个重要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还原诚信和还原牛奶哪个重要
最近一段时间,媒体上关于关于还原奶的论述进展的如火如荼,双方各执一词,似乎难见分晓。笔者有过在国家大型乳业集团公司市场部工作的经历,也想谈谈自己的看法,说说业内人都知道的故事。
前不久,国家统计局对外公布了中国奶业一系列发展数据,让人欢喜也让人忧。
自1995年以来,中国奶业增长速度一直保持30%以上,上规模的乳制品企业的增长更高达45%。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今年1月-6月份,我国规模以上乳制品企业总产值为191.23亿元,同比增长36.82%;销售收入220.31亿元,增长39.35%;实现利润14.98亿元,增长65.98;乳制品产量68.10万吨,增长30.87%;液体乳产量246.07万吨,增长63.27%。
不过,另一则统计数据也耐人寻味。今年1月-6月,我国进口乳制品18.03万吨,同比增长39.09%;货值金额2.02亿美元,增长50.04%。其中奶粉进口8.7万吨,增长77.6%。而去年,我国共进口各种乳制品25.7万吨,金额2.64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0.5%和26.2%。其中奶粉进口11.1万吨,金额1.61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9.4%和40.4%。
大量奶粉进口意味着什么?答案不言自明,因为还原奶充斥市场。据广州市奶协理事长王丁棉介绍,还原奶一直是业界公开的秘密,市场上的产品一半以上是用奶粉还原而成的。在某些地方,此比例甚至高达80%。去年,广东奶粉进口量为3.7万吨,其中至少有1万吨用于还原奶,还原奶占市场份额的60%以上。
笔者注意到了国务院的政策要求,从本月15日起,各乳品企业必须明确“复原奶”(还原奶)的标志。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又发出紧急通知,明确要求使用还原乳生产液态奶的企业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国务院《通知》要求,在巴氏杀菌乳生产中不允许添加“复原乳”,在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了“复原乳”的,必须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在产品标志中标注清楚;自2005年10月15日起,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醒目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还原奶的大限临近,有多少乳品企业愿意承认使用还原乳,愿意给消费者一个知情权,成为业界和消费者最为关心的话题。
对于国务院的这一《通知》,国内大型乳品企业均表示,没有生产“复原乳”。蒙牛、光明等企业均表示,没有生产过“复原乳”,而是一直以鲜奶为原料。
对此,中国奶业协会理事王丁棉表示,目前国内肯定有一些企业生产还原奶,但由于这些企业担心公开承认使用复原乳后,会影响销量,因此企业“没有这个胆量去承认”。
“以广东省为例,鲜奶奶源只有30%左右,这说明市场上60-70%的液态奶是使用还原奶生产的。而很少有企业愿公开承认这个事实。”王丁棉说。
有奶制品生产和销售经验的人士都知道,使用还原奶生产的乳品并不是全部会破坏其营养结构,消费者不要对还原奶太过恐慌。乳品企业也不要因为担心影响市场而不愿公开承认,关键是要给消费者一个知情权。
据奶业专家介绍,“复原乳”就是用生鲜牛奶加工成奶粉再液化成液态奶。也就是用奶粉还原的液态奶。其加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鲜牛奶中掺入比例不等的奶粉,另一种是以奶粉为原料生产的调味乳。“复原乳”与纯鲜牛奶主要有两方面不同:一是原料不同。“复原乳”的原料是属干乳制品的奶粉,纯鲜牛奶的原料为液态生鲜奶;二是营养成分不同。“复原乳”在经过两次超高温处理后,营养成分损失较大,这是不用置疑的。再有复原乳生产的酸牛奶由于发酵功能使分子结构改变,其营养性质也改变了,所以用复原乳生产酸牛奶并不会影响其营养结构。
很多企业和相关人士面对还原奶营养成分遗失纷纷出来澄清事实,为还原奶鸣不平,认为营养成分并无大的变化,同时否认生产还原奶。其实笔者以为他们是自相矛盾的,一为后来生产或被曝光生产还原奶奠定基础,为何连这些基本常识也要将其模棱两可呢,让消费者糊涂吗?为何没有人敢说营养成分没有任何变化呢?因为这些说法根本站不住脚的;二是内心有着难以释怀的不平衡,别人不承认我更不能承认,不然销量会大幅度下滑的。
业内人士都知道,每年奶牛产奶一般有三个阶段,即停奶期、高峰期和淡奶期,停奶期一般是90天左右,处在奶牛下崽前;产奶高峰期一般只能维持3个多月,时间在下崽后;其他时间为淡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