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他律在诚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诚实守信,既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也是建立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重要保证。加强诚信建设,树立诚信意识,建立诚信机制,在全社会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对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对于适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需要、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对于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央文明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五部委去年联合发出了《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目前此活动已在全国开展起来,为总结、交流各地、各单位“共铸诚信”的经验和做法,本版自今日起开辟“共铸诚信大家谈”专栏,刊发有关诚信建设的权威视点、成功经验、具体做法等文章,欢迎大家踊跃来稿。
当前,由于诚信缺失带来了种种社会问题,因此加强诚信建设便成了一个热门话题,诚信教育也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因诚信教育是在诚信缺失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才开展的,总的来说目前诚信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笔者认为,“诚信缺失”的深层次原因主要不是教育不足,而是缺乏必要的他律机制。因此,应当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配合”的原则,重视发挥他律机制的作用,把诚信教育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结合起来,通过他律,促进道德自律。

  诚信需要他律机制
  诚信作为一种基本道德规范,同其它道德一样,也是通过他律和自律相结合的机制来发挥作用的。但诚信还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就其内涵来讲,诚信对他律作用的依赖性要更强一些,这主要是因为诚信的基本含义是“诚实”而有“信”用或“诚实守信”,包含着“诚实”与“守信”两个方面。前者要求人们为人处事必须真诚、实在,不虚伪、不欺诈,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办老实事,是靠道德自律;同时它又是在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的影响下形成的。而后者就是要求人们要讲究信用、遵守诺言,言而有信、言行一致。
  言而有信、严守信用,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应有诺必履。因此,守信与信用制度密切相关,由于信用是在诚实守信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契约制度,信用制度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要言行一致,实现承诺。现代信用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比较完备的,具有法制性的制度。由于诚信包含着诚实守信两个方面的内涵,诚信作为基本道德规范,不仅要靠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机制来发挥作用,而且显示出更强的他律性要求。它是社会规范与正式制度、自律与强制的对立统一。就诚实守信的诚实一面讲,诚实偏重自律,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等非强制性的他律形式,主要依靠个人内心的自律机制发挥作用;而从守信这一面看,偏重于他律,它要求当事人讲信用,遵守诺言,履行约定,主要通过契约规定的强制性违约责任追究的他律机制而发挥作用。因此,诚信是诚实的道德自律与信用的契约他律的统一,二者相辅相成。自律是基础,没有诚实的道德自律,就不可能守信;他律是必要条件,缺少他律,没有对守信者的利益保障机制,没有对不守信者的必要惩处,诚实的道德自律就将是软弱无力的。所以,诚信教育必须把握好诚实的道德自律与信用制度他律的对立统一关系,在加强诚信教育的基础上,重视发挥信用的他律机制作用,建立健全维护诚信的法规和制度保障,以及相应的监管机构,最终形成完备的诚信社会管理体系。在这个过程中,诚信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是他律机制,诚信品质修养是自律机制,他律促进自律,自律落实他律,只有两个机制良性互动,才能打造出一个美好的诚信社会。
  诚信教育要取得实效,就必须在加强诚信教育的同时,建立健全诚信他律制度,构建诚信社会管理体系,使诚实守信者的利益得到保障,使不讲诚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得到必要的惩罚,真正形成“人无诚信,不可立于世”的社会环境。这样,讲诚信的人会越来越多,不讲诚信的人将越来越少。
  道德的自律与他律
  道德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意识,它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个人内心信念来评价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和准则的总和。由于道德依靠不具有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和人们的心理价值选择发挥作用,长期以来,人们普遍重视道德的自律性,认为道德的维系和实现主要靠个人自律,即一个人能否按道德要求去做,不是取决于社会外部的他律作用,关键在于个人内心信念;但不能因此而忽视或否认社会舆论、传统习俗等外因对道德的他律作用。实际上,道德观念的形成,道德作用的发挥是通过自律(个人内心价值选择)和他律(社会舆论、传统习俗)相结合的机制来实现的。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道德的自律性与社会环境的他律性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离开了他律性也就无所谓自律性。只要对道德观念的形成以及道德的实现和维系过程稍作分析,我们就会发现道德的自律性离不开他律性。
  从道德观念形成过程看,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一种社会规范,一种价值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它同其他的意识、观念、规范一样,必须通过后天的社会生活实践逐步获得,有一个社会教化和个人内化相结合的过程,需要长期的社会教化和自我修养的过程。因此,要使人们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就要紧紧抓住教化与内化这两个环节,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等倡导正确的道德规范,贬抑违反道德规范的言行,使人们在社会的教化下,把社会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念,指导自己的言行。
  道德的实现和维系也是一个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过程。道德具有自律性的特点。道德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提倡“应当怎样”,“不应当怎样”,而不是强行规定“必须怎样”,“不准怎样”,它依靠不具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和人们的心理价值选择发挥作用。一个人选择道德的行为或放弃不道德的行为,是在社会舆论、传统习俗的倡导、鼓励下,或是批评、贬抑下,通过自律机制实现的。对于不少人来说,离开他律,这种自律是靠不住的。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时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出现了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在传统社会十分有效的以社会舆论和传统习俗为主要方式的他律作用正在弱化。以诚实这种传统的道德为例,这是人类社会普遍推崇的美德,在传统社会,由于社会的流动性小,人们常常生活在一个彼此熟悉的环境里,一个人诚实与否很容易被大家知晓。诚实者受人尊敬,不诚实者受到鄙视。在这种情况下,保持诚实是大多数人的必然选择。随着人们流动性加大,传统社会彼此十分熟悉的环境不存在了,诚实者得不到应有的肯定、赞美,说谎者不能及时被揭穿,受到应有的指责。诚实的道德自律机制和他律环境被打破了,因而,人们保持诚实的自律性就会下降,不诚实的可能性便大大增加。
  由此不难看出,现阶段道德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把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强化他律机制,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基础上,配套建立起相应的制度或者法规,使遵守道德规范者的利益得到保障,受到激励和鼓舞,让违反规则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付出相应的代价。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