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上出现捐赠骗局 合肥民政部门提醒注意识别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最近一段时间,时常有一些网友捐款献爱心的报道。但是,现在出现骗子利用网络发动网友捐款的事情。近日,合肥市民政部门相关人士提醒,网友在献爱心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日前,合肥一家论坛志愿者版块出现一篇帖子:“胡梅,24岁,现就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商科研究生班学生;胡梅本想完成学业后,回到家乡报效祖国,报效家乡父老。但2005年8月忽感身体不适,腹腔剧痛,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骨髓性白血病’,这给胡梅带来痛苦、绝望的神情。捐款不在多少,贵在有份爱心。希望各界朋友来挽救胡梅同学,让我们用人道的精神弥补昨天的缺憾,用博爱的胸怀铸今天的真情,用奉献的行动创造明天的奇迹!愿我们都奉献出一颗爱心,用实际行动关心这不幸的家庭,让胡梅同学早日战胜病魔,获得健康和幸福!”落款是“邹城红十字会献血站”。并留下一个工行和一个农行的账户。记者跟邹城红十字会献血站联系。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那里没有这事,可能是骗子设的一个圈套。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陈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衡量,该行为首先是属于诈骗行为,当诈骗的数额达到较大时(现行司法解释为2000元),就构成了诈骗罪。
  合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一位工作人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规定,受赠人为3类: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及县级以上政府。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捐赠人在向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实施捐赠行为时,应查看其是否有民政部门批准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另外,通过网络进行善款捐助的时候,应该跟权威渠道的捐款信息相印证,以免受骗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