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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币骗人民币四人在浙江被判刑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新华网浙江频道2月23日电     (蓝雨屈凌燕)一宗利用停止流通的巴西币冒充瑞士法郎,假借兑换人民币骗取财物的诈骗案在浙江长兴县人民法院审结,四个骗子在落网前屡屡得手,已经有数名受害人中招。
    受害人王某讲述,2004年9月14日,自己遇到冒充广东商人的魏建军和假冒银行信贷主任的朱清文,魏、朱两人假装偶遇演出了一场双簧,王某得知'广东商人'有瑞士法郎急需兑换人民币,'银行信贷主任'告诉他有个李老板可以收购,如果他们先兑换来可以从中赚不少差价。王某当即去银行取了5000人民币元现金,连同一条价值500元的中华香烟交给'广东商人',当他拿着巴西币去所谓的李老板处兑换时才大呼上当
    朱清文、魏建军、假冒李老板的范升红和司机刘志坚是江西省南昌人,他们买来一些停止流通的巴西币冒充瑞士法郎,专门找寻'目标',以兑换人民币赚取差价为由骗取财物。
    四人在长兴作案得手后,又辗转至德清县,采用同样的手段,从被害人尹某处骗得人民币1100元、金戒指一枚(价值人民币1746元)、硬版中华香烟二条。
    两次次作案成功后,四人又来到湖州市城区行骗时被识破,并当场抓获。案发后,所得赃款、赃物均被追回,并已经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四人以不流通的外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鉴于四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朱清文、魏建军、范升红、刘志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6万元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3万元。
    法院办案人员认为,类似这样的诈骗案手段并不高明,不法分子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很大程度是由于一些受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造成的。尽管人们都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但是目前利用人们贪小的心理,以利相诱的骗术还是最有'市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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