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孩烧百元人民币点烟,应当受到处罚
权元 陕西贺宝虎律师事务所律师
【事件回放】
摘引:华龙网6月26日报道 今天上午,华龙网两江论坛一则《90后女生如此对待RMB》的帖子,引起网友的极大关注。该网友曝一位90后的女生,用百元人民币点烟,除此之外,还在人民币上画各种稀奇古怪的图片等等。
【网友评论】
在该帖文后,不少网友跟帖留言,对这位90后女生的这种行为不能理解,不少网友还痛骂该女生为社会败类。
【涉及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八条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三条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评价】
该网友的行为影响极坏,严重地违反了法律法规,应当受到严厉的惩罚。以教育大家认真的学习法律,保护、爱护人民币。
写于西安
200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