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学校组织学生野游发生伤亡的责任承担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学校组织学生野游发生伤亡的责任承担
学生 安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依照此规定,学校组织野游发生的伤亡,学校应承担责任。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学校给予赔偿或者承担其他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
学校组织学生野游发生伤亡的责任承担
»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责任的情形
»
未成年学生受到损害学校应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分析实源自生活事实
»
未登记入住发生伤亡事故旅馆也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
在校学生受损害学校如何承担责任
»
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学校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义务及责任承担
»
未成年学生因体育运动受伤,学校是否承担责任?(杭州律师林建平)
»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未履行义务造成学生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杭州律师林建平)
»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义务及责任承担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