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法院查封和解封房产的程序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法院查封和解封房产的程序 

    一、查封程序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二、解封程序
    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